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4-0029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4-0029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永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永召开的国家、市及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

12.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发展战略、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并会同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永川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科室11个,即: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政策法规与规划信息科(行政审批科)、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卫生健康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

下属1个参公单位和30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救灾防病应急处理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急救站)、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经费核算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永川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永川区集嫒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23个(其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镇卫生院16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一家行政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一家参公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三十家事业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永川区集嫒医院)、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卫生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99855.38万元,支出总计299855.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01.25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增加27389.8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3726.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161.68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9602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89.86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68.1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0952.99万元,其他收入减少83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41.38万元,占26.70%;事业收入211372.64万元,占71.4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614.48万元,占1.9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3128.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8.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9433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1.82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709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987.42万元,其他支出增加305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80.13万元,占46.27%;项目支出158158.74万元,占53.7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5516.5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7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加快了项目执行进度不存在结转和结余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740.1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106.45万元,增长25.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925.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3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25.19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中医(民族)医院建设类项目财政拨款增加,计划生育事务项目财政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33.31万元,增长35.56%。主要原因是中医(民族)医院建设类项目财政拨款增加公共卫生类、计划生育事务类项目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8.75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3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62.26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中医(民族)医院建设类项目财政支出增加,计划生育事务项目财政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32.06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中医(民族)医院建设类公共卫生类、计划生育事务类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7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加快了项目执行进度不存在结转和结余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2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预算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追加商贸事务、组织事务类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128.00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89.66万元,占8.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28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社保基数调增而增加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65330.21万元,占88.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29.95万元,增长43.58%,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中医(民族)医院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763.59万元,占2.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99万元,下降16.8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8.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3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2.62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变动,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2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1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相关办公经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10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93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增加。本年支出610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93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3万元,下降9.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83万元,下降35.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3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卫生健康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3万元,下降15.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8万元,下降31.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34.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及市内其他区县的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卫生健康工作,同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支出。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中途调整了资金列支科目,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5万元,增长53.81%,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相关调研及检查指导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46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5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6万元,增长566.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双城经济圈卫生相关会议及上级部门相关调研及检查相关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7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90万元,增长67.04%,主要原因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增加了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31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差旅费、手续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8,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9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7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2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0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1.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7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4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92 %。主要用于采购医疗卫生机构专用设备物资购置、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病媒生物防治物资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9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58158.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付瑜,023-4982296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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