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57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572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永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永召开的国家、市及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
12.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发展战略、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的有关联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并会同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永川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责分工。与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科室11个,即: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政策法规与规划信息科(行政审批科)、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卫生健康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
下属1个参公单位和30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救灾防病应急处理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急救站)、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经费核算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永川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永川区集嫒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23个(其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镇卫生院16个)。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川委发【2019】1号)要求,于2019年2月25日正式组建成立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0687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55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70307.3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08.9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7662.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228.8万元,事业收入经费增加51387.0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047.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06874.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89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905.8万元,农林水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0.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7662.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310.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081.2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58.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58.47万元,比2019年增加42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3.6万元,比2019年增加11310.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运行经费由卫健委机关作为项目支出预算,二预算定额调整和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594.87万元,比2019年减少7081.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运行经费由卫健委机关作为项目支出预算,而2020年则有各基层医疗机构自行预算并纳入基本支出,二是计划生育补助资金调标、增加农村改厕、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计划生育服务补助、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药品卫生材料费、临时人员工资、医疗设备购置、农村改厕、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支出等重点工作。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1.4万元,比2019年减少 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9万元,比2019年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1.99万元,比上年增加138.78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1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1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7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6.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594.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辆、执勤执法用车49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曾德碰,电话:023-4982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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