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5567874433/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信访办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5567874433/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信访办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充分发挥联系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群众传递党委、政府的声音。
2.负责全区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制定本地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探索信访工作新方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3.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交办、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承办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组织协调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情况复杂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负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涉及重大信访问题的稳定风险,实施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承办重要节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牵头处置群体性事件。
5.收集、掌握社情民意,针对一定时期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研判,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综合性、预警性、前瞻性的信息,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6.负责信访政策宣传,向信访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开展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川区信访办下设三科,综合科、办信接访科、信访稳定科(督查科)。行政编制9人,实际人数10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人,实际人数1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01.22万元,支出总计501.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1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减少422.1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0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1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2.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22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01.2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22.1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313.7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2万元,占49.3%;项目支出254.00万元,占50.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1.2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2.1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1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较 年初预算数减少87.89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1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89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35万元,占 9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86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09万元,占 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0.47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6.32万元,占3.3%,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30万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49万 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区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8.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信访机构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信访稳定机制化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协调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11.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万元,下降13.6%。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1,1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1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落实基层减负,严格控制会议的集中召开及参会人数,会议费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49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独立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 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5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胡雯雯 023-4966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