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5567874433/2022-00040 | 发文字号: | 永信办发〔2022〕1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信访办 | 成文日期: | 2022-11-15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网上信访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5567874433/2022-00040 | ||||
发文字号: | 永信办发〔2022〕1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信访办 | ||||
成文日期: | 2022-11-15 |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网上信访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网上信访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信访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网上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加强系统网上巡查,坚决防止办理超期。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重庆市智能信访工作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坚持每天登陆开展巡查,及时处理本单位“待办事项”,坚决防止受理、办理超期。特别是涉疫信访事项,要求做到“快接快办、特事特办”。
二、扎实做好网上信访代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在大力倡导市民采用网上信访(网址:http://www.cqxfb.gov.cn )方式表达诉求的同时,针对部分群众互联网使用水平不高的情况,主动开展网上信访代理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各代理点要充分发挥基层代理作用,做到事件真实、准确录入、程序规范,切实将矛盾吸附、化解在当地。根据我区目前网上代理完成情况,各单位本阶段(11月15日—12月10日)网上代理指标分配情况附后。
三、强化初次投诉事项办理。为进一步强化初访办理质效,针对初次信访事项,要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制”,严格流转时间,落实好“三筛三查三见面”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四、持续加强重复网上信访专项治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复网上信访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切实推动重复信访案件攻坚化解。要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专班推进,搭建平台、沟通化解,切实降低重复率。对所涉及的相关重点人员,要多措并举,开展好政策解释和法制教育工作,力求停访息诉。
五、紧盯看牢信访事项“五率”指标。各单位要对照信访工作年终考核各项指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达100%,信访事项群众参评率、满意率达99%以上,信访重复率控制在15%以下。
附件:本阶段各单位网上代理指标分配情况表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联系人:宋晓凤;联系电话:49585870,1772319375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