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511558M/2024-0004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511558M/2024-00048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医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各项工作。
3.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负责建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5.负责审批和管理定点服务机构医保资格。
6.负责认真履行全市统一的医药服务价格标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施医药价格管理,核定公立医疗机构单独定价床位费标准。
7.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区医保局要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医保局要建立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按照永委机改办〔2019〕1号文件精神,2019年1月23日永川区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局内设办公室、医疗保险科、基金审计监督科共3个科室,设下属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及区医药招标采购事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及区医药招标采购事务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330.31万元,支出总计6330.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8.89万元,下降21.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救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33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8.89万元,下降21.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救助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30.3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33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8.89万元,下降21.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救助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85.93万元,占12.42%;项目支出5544.38万元,占87.58%。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30.3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28.89万元,下降21.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救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3.89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救助等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1.64万元,下降51.94%。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清算应弥补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3.89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救助等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1.64万元,下降51.94%。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清算应弥补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8.71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1万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等。
(2)卫生健康支出6141.48万元,占97.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33.60万元,下降52.67%,主要原因职工医保清算应弥补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30.13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4万元,下降42.7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47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5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2万元,增长26.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2月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因此本年数较上年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万元,下降41.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下降16.0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政策宣传、医保基金稽核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34.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万元,下降33.4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医疗保障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医疗保障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51.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4万元,增长78.0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少,本年度接待市医保局调研等公务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3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581.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防控,会议开展较少,本年度开展医保相关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与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5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28 %。主要用于本部门办公用品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5544.3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蒋梁弦 023-4952327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