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511558M/2024-0005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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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参保和待遇审核支付。

2.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协议管理。

3.负责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死亡退费。

4.负责受理医疗保险特病申请资料和办证事务。

5.负责医疗费用审核。

6.负责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维护管理。

7.负责医保商业保险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8.负责医疗生育护理保险和医疗救助协议服务机构诚信管理业务,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9.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永委编委〔2020〕119号文件,2020年6月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成立,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区医疗保障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参保科、待遇审核科、医疗救助科、基金财务科、协议机构指导科、信息保障科等科室。各项经费均由财政拨款。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07.59万元,支出总计707.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65万元,增长7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医保事务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上年度无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0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65万元,增长7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医保事务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上年度无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5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0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65万元,增长7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医保事务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上年度无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09.59万元,占57.88%;项目支出298万元,占42.12%。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7.5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8.65万元,增长7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医保事务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上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65万元,增长7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医保事务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上年度无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01.44万元,下降88.22%。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清算应弥补额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65万元,增长7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医保事务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上年度无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01.44万元,下降88.22%。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清算应弥补额等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01万元,占7.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640.52万元,占90.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4.67万元,下降89.19%,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清算应弥补额等项目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8万元,下降55.3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9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晋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4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未开展会议,疫情放开后本年度组织开展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与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4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29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蒋梁弦  023-4952327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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