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指挥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3-00025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指挥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指挥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为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提供业务指导,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建立全区应急救援专家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工作制度,组织专家参与相关培训,组织专家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等。
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现场勘查,指导救援队伍和救援专家参与救援,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消除危险源,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提供综合服务,开展应急处置评估等。
4、负责指导消防队伍和相关专家参与消防火灾现场应急救援,提出火灾扑救技术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为消防火灾现场应急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提供综合服务,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等。
5、负责指导救援队伍和相关专家参与森林火灾现场应急救援,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技术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为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工作提供综合服务,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等。
6、负责指导救援队伍和相关专家参与水旱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制定水旱灾害救援技术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为水旱灾害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提供综合服务,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等。
7、负责指导救援队伍和相关专家参与地震和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制定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技术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为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提供综合服务,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等。
8、负责实施应急救援装备配备计划,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类、应急抢险类装备设备,负责应急救援装备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保养、发放工作,开展装备使用培训工作,建立设备档案、维护保养记录和发放记录;建设管护应急救援统一指挥系统,服务应急救援指挥所需等。
9、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工作,处理领导交办的信访投诉工作等。
12、在重庆市永川区应急指挥中心总编制内,配备足量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工作。
(二)单位构成
永川区应急指挥中心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大队、消防安全应急大队、森林火灾应急大队、防汛抗旱应急大队、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1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5.5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收入增加15.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1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8.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6.4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5.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5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4.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36万元,比2022年增加1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36万元,比2022年增加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永川区应急指挥中心(永川区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50万元,比2022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比2022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谷志兰 联系方式:023-4986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