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3-0002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3-0002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区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应急局的名义统一执法。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检查。参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5、接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监督指导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7、承担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2个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自然灾害执法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3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8.1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收入减少8.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3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5.7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8.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1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03万元,比2022年减少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03万元,比2022年减少8.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57.27万元,比上年减少1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谷志兰  联系方式:023-4986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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