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永川区安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的主要载体,公开信息的内容、数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情况作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到科室,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科室为扩散面,通过“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
(二)加强学习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二是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印发的培训材料。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了解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增强了机关人员信息自觉公开的意识,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预先审核、保密审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使社会了解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
截至12月31日,区安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2条。其中,安监局职能职责9条,工作动态类55条,行政审批18条,办事指南类5条,干部人事相关信息5件,其他类信息170条。
(二)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动交流等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以专项活动促进信息公开。以 “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各类主题活动、图板展览、政策法规咨询、应急演练等活动,向广大企业员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常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区在公共场所、企业作业现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及安全知识2400条次,刊载宣传稿件40篇,悬挂宣传横幅210条,张贴标语、宣传画2300幅,展出展板2000块次。
2、利用短信、广播等媒体公开信息。利用“政务易”平台,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工作动态等内容通过安全手机报赠送给区领导和各部门、镇街、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科室负责人等干部职工,达2000多人,扩大了安全工作的知晓率、覆盖面。同时,通过《三风热线》栏目,和听众在线交流,让听众了解安全生产工作。
3、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定期不定期下基层检查安全,主动联系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4、利用网络公开信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安监局公众信息网站、永川区党政内网、12345政府服务热线、阳光永川网、党务政务公开平台,将安监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力争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让社会知晓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区安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区安监局局域网还未开通,信息公开受到了一些限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本局局域网的建设;二是围绕我区安全生产发展形势,结合安监部门职能,加强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公布;三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强化管理,便利群众信息查询。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