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13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136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
现住建委有领导班子成员4名,科级领导职数31个。内设办公室、建筑管理科(群众工作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勘察设计节能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房地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消防科10个科室;内设科室人防工程科减少1个,新增安全监管科1个。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8727.36万元,支出总计28727.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1.6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主要是棚改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872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1.6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27.3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872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1.6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是棚改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749.04万元,占2.6%;项目支出27978.33万元,占97.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727.3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41.6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主要是棚改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7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6.57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90.52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7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6.57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90.52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1.4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万元,增长41.82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原因。
(3)卫生健康支出1160.45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2.8万元,增长409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疫情防控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2827.76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13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设施建设、市域铁路开工仪式、绿色设计乡村振兴论坛等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22659.07万元,占8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12.1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指标结转下年使用。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1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租赁挖掘机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抢险项目。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4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新进2人,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8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5.04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永川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支出18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5.04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永川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5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5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9.24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法国、西班牙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招商引资及项目合作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批复未下达未纳入年初预算,为年中增加项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2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赴法国、西班牙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招商引资及项目合作考察,上年未发生相关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26.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建设领域专家考察、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9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2万元,下降42.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27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8.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8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是新增绿色论坛圆桌会议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万元,增长40.37%,主要原因是开展“泸永江”建筑业技能大赛和物业管理培训等。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4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人员2人,公用经费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6.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6 %。主要用于采购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普查(第一期)、永川区完整社区创建项目设计服务、永川区龙王巷片区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等项目。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27978.3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22029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