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13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13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部门名义,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共有编制23人,年末实有人数18人,比上年减少2人。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人,退休4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13.22万元,支出总计613.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4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原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1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4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原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2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1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4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原因。其中:基本支出583.79万元,占95.20%;项目支出29.43万元,占4.8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3.2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14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4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1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4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1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83万元,占2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7万元,增长35.6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标准调高。

(2)卫生健康支出22.95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城乡社区支出441.79万元,占7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65万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6万元,下降38.3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08万元,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4万元,增长21.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作餐费、通讯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65.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下降31.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170人次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65.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下降31.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2.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交通费、办公费、差旅费、工作餐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4万元,增长21.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9.4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50787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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