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14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141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永川区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提供技术服务,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服务对象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竣工质量验收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质量投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负责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等。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建设档案馆的牌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46.68万元,支出总计846.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财政追加了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补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4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财政追加了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补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6.68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4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财政追加了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补缴。其中:基本支出791.60万元,占93.49%;项目支出55.08万元,占6.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6.6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72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财政追加了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补缴。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财政追加了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补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5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财政追加了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补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5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40万元,占16.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8万元,增长41.1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财政追加了死亡抚恤金、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补缴。
(2)卫生健康支出38.58万元,占4.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调出1人,经费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612.42万元,占72.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4万元,下降8.7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退休1人,调出1人,经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58.29万元,占6.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调出1人,经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7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财政追加了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补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2万元,增长11.45%,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30.2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过度、维修及保险。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27.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排查、巡查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3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5.37元,车均维护费3.27万元。
2023年度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与上年数持平。培训费支出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78.23%,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期间,减少了建设工程质量培训学习,质量安全学习等,2023年按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工程继续教育、质量安全排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培训。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55.0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89792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