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14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14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有效性: |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负责本辖区责任范围内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理、排水监测管理、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乡镇污水处理和城市排水防涝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指导工作;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区住房城乡建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我单位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015.20万元,支出总计8015.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2.70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累计招考录用、划转工作人员5名,因此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积极包装项目,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01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2.70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累计招考录用、划转工作人员5名,因此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积极包装项目,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5.2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01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2.70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累计招考录用、划转工作人员5名,因此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建设方面投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0.88万元,占2.63%;项目支出7804.32万元,占97.37%。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15.2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2.70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累计招考录用、划转工作人员5名,因此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建设方面投入增加。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7.81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累计招考录用、划转工作人员5名,因此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建设方面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10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专项用于镇街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及建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7.81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累计招考录用、划转工作人员5名,因此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建设方面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10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专项用于镇街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及建设。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51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26.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5月招考录用工作人员1名,因此该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0.62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6937.85万元,占89.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05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费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794.41万元,占1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4.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争取到上级资金,专项用于镇街排水管网设施维修及建设。
(5)住房保障支出16.93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因此该项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48万元,增长107.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累计招考录用、划转工作人员5名,因此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3万元,增长108.4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累计招考录用、划转工作人员5名,因此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3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1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部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费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本年支出23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1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部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费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16.67%,主要原因是为强化各污水处理设施及应急抢险施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组织召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6779.0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重庆市永川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48073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