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城乡建设相关法制宣传工作。
2. 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牵头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和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城乡建设维护、住房保障等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3. 负责全区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备案、项目联建、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许可的审核办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进行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承办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业管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备案;承办房地产交易管理;承担全区房改售房资金监管职责。
4. 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执行规范建筑活动的政策;培育、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区建设科研项目及经费的管理;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区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和民工维权等信访稳定问题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工作;负责对全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5. 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和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执业资格;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以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工作,牵头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承担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生态小区和绿色建材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承担牵头协调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6. 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执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预决算、施工和质量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负责既有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承担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工作;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建立实施项目储备制度。负责组织编制永川至主城快速轨道交通路线方案及永川区内部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协调办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立项等行政许可和建设手续;负责完善项目投融资方案的编制;负责向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
8.负责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调处物业矛盾纠纷;监督管理物业招投标活动,归集、核算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物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9.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城镇化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村镇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管理;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推广农房建设适用技术。
10.负责统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城镇既有房屋、农村危旧房改造、住房保障、城镇排水等领域安全工作;制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应急调度职责。
11.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
12.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10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办公室、
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建筑管理科(群众工作科)、勘察设计节能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房地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消防科、安全监管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407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7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98.74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8615.7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30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05.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4072.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26.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79.98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8615.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653.5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73.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73.27万元,比2023年增加830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37.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运转经费减少等;项目支出41321.7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行及维修维护、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城乡建设规划编制、智慧小区建设、房地产行业监督与物业管理、信访维稳、农村及城市危旧房改造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8347.6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及房源筹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投入的增加,相应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98.7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美丽宜居示范乡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及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区等项目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305.88万元,主要原因是美丽宜居示范乡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及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区等项目经费的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2023年减少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3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4.62万元,比2023年减少8.3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所有预算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321.75万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星 联系方式:023-4922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