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18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日期: 2023-10-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18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日期: 2023-10-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有关要求,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永川区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进入10天的公示期。公示期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可登录“重庆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V3.0”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本市工程监理企业可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有关单位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建筑管理科提交陈述材料或整改材料。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同时在“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管理平台须提交电子版材料。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及异议结果不合格的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自动进入3个月整改期。我委在重庆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V3.0系统中,向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向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本文件发文之日起,给予3个月整改期,企业可在整改期内向我委提交整改申请表(申请表在V3.0系统下载),同时在V3.0系统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电子版整改材料。

交件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管理科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49804487。

附件:1.2023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23年度本市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