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04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5-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清单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04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5-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清单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违法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使用伪造的节能建筑能效标识或者冒用建筑能效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混接雨水污水管道,擅自接入、改建和占(跨)压排水设施,修建妨碍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和影响其安全的建(构)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排水户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实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违反污泥处理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规排放污水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而排放污水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并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警告、处罚、代履行措施
行政处罚 对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违反进出水水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维护或者检修排水设施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