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428784532/2022-00065 | 发文字号: | 宝峰府发﹝2022﹞12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宝峰镇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 通 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428784532/2022-00065 | ||||
发文字号: | 宝峰府发﹝2022﹞12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宝峰镇 |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 通 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有效性: |
宝峰府发﹝2022﹞126号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暨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尧华霖 镇党委书记
张 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 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龚恩江 镇党委副书记(杨大口村驻村领导)
刘孙荣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龙凤桥村驻村领导)
李厚容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泸永桥村驻村领导)
龙远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天星桥村驻村领导)
唐小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五家坡村驻村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环卫,肖兰任办公室主任,市政环卫大队办公室成员作为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以及资料、图片收集报送。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
2022 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