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428784532/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宝峰府﹝2024﹞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宝峰镇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宝峰镇农村家宴及集体用餐食品 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的决定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428784532/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宝峰府﹝2024﹞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宝峰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宝峰镇农村家宴及集体用餐食品 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的决定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宝峰镇农村家宴及集体用餐食品
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的决定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发﹝2021﹞4号)有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峰镇农村家宴及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宝峰府﹝2012﹞19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备注 |
1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峰镇农村家宴及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宝峰府﹝2012﹞1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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