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428784532/2021-0008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宝峰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428784532/2021-0008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宝峰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宝峰镇位于永川区西南,距永川城区25公里,与四川省泸县毗卢镇接壤。全镇幅员面积39平方公里,辖 5个村、113个村民小组、1个居委会。总户数7254户,总人口2.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万人。宝峰镇属边缘重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永川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单位设置。设置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宝峰镇编制人数75人,其中:行编30人,机关工勤1人,公务员管理事业6人,事编38人。2020年底在职人数70人,其中:行政27人,机关工勤1人,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人,事业人员 36人,退休人员23人,其中:行政退休16人,事业退休 6人,机关工勤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735.25万元,支出总计5,735.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3.46万元, 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农村组组通“四好公路”2020年无新建工程项目而减少收支。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49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99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组组通“四好公路”无新建项目而减少收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1.10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44.1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73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3.46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组组通“四好公路”无新建项目。其中:基本支出 1,658.02万元,占28.9%;项目支出4,077.23万元,占71.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35.2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3.46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组组通“四好公路”无新建项目而减少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7.81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农村D级危房修建改造及C级危房提升整治、中心街区提升改造整治、疫情抗疫支出、民政对象和优抚对象待遇增长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2.36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农村D级危房修建改造及C级危房提升整治、中心街区提升改造整治、疫情抗疫支出、民政对象和优抚对象待遇增长所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4.1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3.34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农村D级危房修建改造及C级危房提升整治、中心街区提升改造整治、疫情抗疫支出、民政对象和优抚对象待遇增长所致。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29.26万 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农村D级危房修建改造及C级危房提升整治、中心街区提升改造整治、疫情抗疫支出、民政对象和优抚对象待遇增长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81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国防支出12.4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 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基层武装建设增加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85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1万 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宣传及体育和传媒等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5.02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40万 元,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政对象和优抚对象待遇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7.85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0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抗疫情增加了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61.78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6万 元,增长3088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563.46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58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组组通“四好公路”审计报告未下来,项目资金本年未拨付。
(8)农林水支出1,135.43万元,占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9.96万 元,增长8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和村居干部调待增加了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842.06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5.96万元,增长3126.3%,主要原因是年中拨来上年组组通农村公路建设款项增加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451.95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58万 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年中拨来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和C级危房提升整治款项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8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7万 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抗疫情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0万 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人员病故减少了人员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97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5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6.79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农村组组通“四好公路”无新建项目减少了资金收入。本年支出65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6.79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农村组组通“四好公路”无新建项目减少了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0万元,下降1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 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比较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不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买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7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审计、抗疫情宣传和扶贫等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旨、维修费、过路过桥和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全面管理,减少了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5.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及永川区级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严格按制定制度接待,在定点伙食团接待,严禁超标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99批次2,6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3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抗疫情支出增加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取消了不必要培训课程,改为了网上培训而减少了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6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工程和采购电脑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对部门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8.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群众满意度达到99%。宝峰镇泸永桥煤矿集中隔离点维修建设项目,做好了疫情应急防疫防控,排查可疑人员,观察隔离返乡人员及防守等,保证全年本辖区无感染人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宝峰镇泸永桥煤矿隔离点维修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产出指标:隔离点可租用房间共30间;可同时隔离人数29人;隔离点共启用了160天。
2、效益指标:可疑人员隔离率达到100%隔离;共隔离可疑人数51人。
3、满意度指标:隔离点的维修建设,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公开单位联系人:蒋宇
联系电话:023-4966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