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428784532/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宝峰镇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428784532/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宝峰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宝峰镇位于阴山山脉南麓,距永川城区 25 公里,东、南与来苏镇为邻,西连永荣镇、红炉镇,北接四川省泸县毗卢镇,是四川省泸州进入重庆市第一道门户,位于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是探索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的示范镇、重庆市卫生镇。全镇幅员面积 39 平方公里,辖 5 个行政村、1 个社区;总户数 6805 户,户籍人口 2.1 万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 10 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党群(含纪检)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7 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291.88万元,支出总计4291.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29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1.8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29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38.56万元,占40.51%;项目支出2553.32万元,占59.4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91.8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9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24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拨付了辖区太阳能路灯、村社便道款及提灌站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6.95万元,增长36.0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预算增加446万,交通运输收入预算增加218万,住房保障收入预算增加186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预算增加169万,卫生健康收入预算增加156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24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拨付了辖区太阳能路灯、村社便道款及提灌站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6.95万元,增长36.0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446万,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18万,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86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9万,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6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终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3.36万元,占22.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81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商贸事务支出增加5.26万,民族事务支出增加25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2.7万。
(2)公共安全支出2.00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用于全民反诈、禁毒宣传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20万元,占2.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2万元,下降15.92%,主要原因是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6.07万元,占17.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34万元,增长27.25%,主要原因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增加,临时救助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89.98万元,占6.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0万元,增长117.74%,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隔离点费用支出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6.20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06.77万元,占4.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7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减少。
(8)农林水支出1312.90万元,占3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88万元,增长44.43%,主要原因是拨付了辖区太阳能路灯、村社便道款及提灌站建设费用。
(9)交通运输支出254.46万元,占6.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01万元,增长598.11%,主要原因是拨付四好农村公路款。
(10)住房保障支出325.15万元,占7.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27万元,增长134.12%,主要原因是含有老旧小区改造,C、D级农村危房改造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84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84万元,增长1561.33%,主要原因是拨付了冬春救助资金46.3万元。
(12)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使用2023年预备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87万元,增长8.8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增加20万,职业年金增加10万,生活补助增加43.5万,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30万,奖金增加30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26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9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75万元,下降70.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鑫政小学征地费用。本年支出7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75万元,下降70.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鑫政小学征地费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出境支出。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加油、保养、更换零部件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加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加油减少。
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已于本年度支完。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19批次11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56.41%,主要原因是疫情后各种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73.57%,主要原因是培训力度加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5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66000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