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428784532/2024-0002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宝峰镇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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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宝峰镇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农业服务中心位于宝峰镇庆峰路 999 号,负责农业投入产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畜牧兽医、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 、扶贫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1个。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68.95万元,支出总计268.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8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6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8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9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6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8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68.9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9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28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8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7万元,下降13.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节约了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8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7万元,下降13.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节约了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58万元,占11.3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6.23万元,占6.0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

(3)农林水支出198.20万元,占73.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7万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节约了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93万元,占8.9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66万元,下降1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节约了支出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9万元,增长25.74%,主要原因是教育经费和印刷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宝峰镇人民政府内设二级部门,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宝峰镇人民政府内设二级部门,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安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油费、过路费、保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政府机关合署办公,会议费机关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职工培训力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66000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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