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6X0/2022-00155 发文字号: 板桥府发〔2022〕 79 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板桥镇 成文日期: 2022-10-20 发布日期: 2022-10-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桥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社会事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6X0/2022-00155
发文字号: 板桥府发〔2022〕 79 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板桥镇
成文日期: 2022-10-20
发布日期: 2022-10-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桥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社会事务
有效性:

板桥府发〔2022〕 79 号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板桥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板桥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板桥镇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部 全国妇联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社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旗帜鲜明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抵制封建迷信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要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约束村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市农村地区不同程度存在的大操大办等问题开展集中治理,遏制“人情消费”,促进农民节支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培育文明乡风,助推乡村振兴。

二、治理措施

(一)减名目。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不操办客事,同一婚丧事由不重复操办。

(二)控标准。提倡节俭办事、简化流程、缩短时限、理性消费,抵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在办事规模、迎送车辆、宴席菜品、用烟用酒、人情随礼等方面不铺张浪费、不攀比跟风。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指导各村(社区)按照民主程序细化制定本村(社区)婚丧事操办标准,发布执行。

(三)严报备。乡村振兴办、民社办、党群办、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指导村(社区)完善操办婚丧事宜报备机制,加强村(社区)对群众操办客事的规范引导。村(社区)干部办理客事向民社办申报。

(四)抓规范。支持各村(社区)依托村组各类活动场所为辖区群众提供客事操办场地。健全村组红白理事会运行机制,鼓励群众委托红白理事会统一、规范操办客事,节约办事支出。

三、工作要求

(一)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学习,把我镇推动移风易俗治理农村大操大办的工作措施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和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并结合驻片联系村(社区)工作,向驻片联系群众深入宣传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的意义、措施和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其所在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情况向镇纪检部门报告。

(二)加强群众自治。乡村振兴办、民社办、党群办、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指导村(社区),注重群众全过程参与,在20221030日前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地方发展、消费水平和传统民俗实际,明确婚丧事办理天数、迎送亲车辆规模、宴请范围、菜品和烟酒标准、礼金参照标准等,对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办事的各类措施作出细化规定,做到简洁明了、务实管用,健全村规民约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结合实际建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宴席服务队等群众性组织,健全运行机制,鼓励退休公职人员、返乡大学生、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乡贤、能人担任各类群众性组织的负责人或成员。

(三)强化宣传激励。各村(社区)要结合普法宣传、科普活动、文明创建等,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关于婚丧嫁娶备餐要适度的规定等向群众宣传到位。将治理农村大操大办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支持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四)加强统筹指导。村、相关部门要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赶集日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乡风。积极开展农村红白喜事公益服务,组织举办集体婚礼,搭建免费婚介平台,组织义务红娘队等;大力加强农村养老、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210月启动,202312月基本结束。

(一)进村(社区)入户了解情况,确定治理重点。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社区)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人员。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党群办、乡村振兴办、民社办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前

(二)以村(社区)为单位细化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调研摸底基础上,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细化制定本村(社区)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前

(三)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指导各村开展村规民约制修订,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

责任单位:民社办  配合单位:党群办、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村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党建办  配合单位:民社办、党群办、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推进移风易俗防止返贫。乡村振兴办、民社办、党群办、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移风易俗情况调研监测,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及时消除因婚、因丧等返贫隐患。切实减轻人情支出负担,有效遏制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内生动力,更加自觉投身乡村振兴。注重发挥驻村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作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责任单位:党建办  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总结评估专项治理成效。各村(社区)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成效,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联合开展移风易俗抽查、暗访,深入评估专项治理成效以及乡风、民风变化情况,并将治理成效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

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村要加强典型宣传、积极探索引路,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治理经验,提炼形成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以便各村学习借鉴,并择优向区级部门推荐。请各村于202210底前报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221128前报送2022年度工作总结,20231128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至镇乡村振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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