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09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09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8-26 |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机构设置
(1)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照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承担。
(2)设置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994.81万元,支出总计6,994.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34万元、下降 4.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410.46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83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1.4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3.3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99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34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2,016.16万元,占28.8%;项目支出4,978.65万元,占71.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所有项目已全部支出,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94.8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6.34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以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87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0.26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了太阳能路灯、农村通组公路、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2.7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6.8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3.00万 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了太阳能路灯、农村通组公路、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所有项目已全部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7.8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2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事务增加。
(2)国防支出8.2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武装规范化建设。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5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0.07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56万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政、优抚对象专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95.02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59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了疫情防控专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27.60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水环境治理未全额付款,结转到下年支付。
(7)城乡社区支出880.49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75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了大沟传统村落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1,356.12万元,占2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33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了太阳能路灯等一事一议项目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570.29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89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世行路贷款还款本金及利息。
(10)住房保障支出309.69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57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7.90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86万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是区部门下达的地灾防治经费。
(12)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进行了预算指标调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4万 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进行了普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3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82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气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6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8.75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减少。本年支出86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8.14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9万元,下降7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 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运行的油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保险费以及修理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万元,下降40.4%;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7.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3万元,下降83.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1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27元,车均维护费3.28万元,未发生车均购置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人员各项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12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开会频次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42.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及办公设备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绩效管理要求,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板桥镇财政办:023-4935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