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4-0008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4-08-14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4-00088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8-14 |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建于清康熙年间(1721年),因木板桥多而得名板桥,位于永川北部,与铜梁交界,距西三环三教道口8公里、永川城区27公里。下辖11个村、1个社区,面积60平方公里,人口3.6万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
1.履行辖区的党建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履行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功,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3.履行辖区的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制定辖区社区建设发展计划,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相关工作。
4.履行辖区的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服务,全方位联系服务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老旧楼宇改造和物管水平提升;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和业态调整;负责经济运行监测,承担楼宇经济和部分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工作;配合部门、管委会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
5.履行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履行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板桥镇人民政府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群(含纪检)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板桥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126.68万元,支出总计6126.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83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12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83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6.68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126.6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32.83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发放以及公路建设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150.38万元,占35.1%;项目支出3976.3万元,占64.9%。
4.结转结余情况。2023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26.6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2.83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15万元,下降13.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发放以及公路建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16万元,增长47.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15万元,下降13.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发放以及公路建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16万元,增长47.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7.03万元,占19.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全民反诈”专项补助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11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增加1.5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增人增资。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1.65万元,占18.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16万元,增长61.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资金等。
(5)卫生健康支出336.03万元,占6.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55万元,增长201.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经费等。
(6)节能环保支出55.12万元,占1%,与年初预算数增加45.12万元,增长45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金等。
(7)城乡社区支出204.92万元,占3.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板桥大沟传统村落改造补助资金永财建〔2020〕8号。
(8)农林水支出1493.22万元,占27.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26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财金协同支持乡镇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年中追加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
(9)交通运输支出617.39万元,占1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5.26万元,增长4988.9%,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等。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2年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作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447.99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3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6.56万元,占2.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15万元,增长329.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自然灾害防治资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54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年终补缴职业年金及正常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12.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9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9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2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资金。本年支出59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2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8万元,下降55.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出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8万元,下降55.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严格把控。较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相关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0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1万元,减少16.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5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及政府采购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对9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976.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 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 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毓023-4935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