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6912110684/2021-0009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茶山竹海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6912110684/2021-00098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1-03-17 |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茶山竹海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有效性: |
永茶竹〔2021〕43号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茶山竹海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与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茶山竹海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街道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茶山竹海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辖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茶山竹海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格防范已监测地质灾害点发生亡人事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促进辖区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对照《茶山竹海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逐项梳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坚决把各项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各专题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2.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各行业领域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上报上级部门挂牌督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做好3个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后续工作;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工贸企业风险隐患“销号管理”,彻查彻治粉尘防爆;深化消防通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防盗网、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安全整治,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旅游景区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3.落实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立足“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推动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
4.推进安全应急信息化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启动覆盖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信息化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加快安全监督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5.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积极参加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统灾报灾等业务培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安全监管能力。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参加应急管理部网上大学习和区应急管理局专题培训班,提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6.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大学习大宣教。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 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
(三)加强预防治理,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7.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安全技术、环保、生态修复“三个标准”要求,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行业淘汰落后工艺。开展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五个一批”(关闭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消除一批、挂牌督办一批)专项治理;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
8.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对辖区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摸排,完善标识标牌,开展猫儿梁地质灾害整治1处,完成关寿华屋后滑坡、烂田湾社地质灾害点、田桂树屋后滑坡3处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开展“林区四清”行动,维护防火通道3公里,清理防火林道120公里。
9.大力统筹城乡安全发展。定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加强地下管线开挖、城区长输管线、城市化粪池、重大活动、娱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落实管控措施,夯实城市安全基础,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打下基础。
(四)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0.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失职追责”,严格履行重庆市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11.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的统筹监管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
12.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示承诺和举报奖励,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坚持长期抓标准化,以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为基础,以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矿山、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技术方案的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强化安全总监的决策参与权和考核否决权;推动高危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
13.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以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
14.开展执法攻坚行动。将监管执法作为部门履职重要标准,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必须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开展每月“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15.实施严厉的追责问责。配合上级部门落实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法定情形的,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16. 强化风险研判与灾害监测预警。街道每季度、企业每月研判分析安全生产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和措施。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化预警信息精准发布,提升预警响应效能。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加强中小河流、水库水情汛情监测;开展森林火灾易发重点时段、人群、区域及重大隐患治理;推进灾害监测员多员合一,集中开展培训和管理,实现街道、村(社区)和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全覆盖。
17. 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开展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消防等突发情况应急演练,落实事故灾害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更新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加快灾后倒损民房、水毁设施重建工程,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全面完成街道综合应急队伍、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担当。要深刻汲取辖区“12·4”事故及各地重特大事故灾害教训,深入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要切实强化应急管理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努力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二)严格督查。由街道安委办每季度对街道相关责任人和科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查,强化季度通报、过程考核和督查督办等督查结果应用,推动工作责任、措施落实。
(三)严格考核奖惩。把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科室和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对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报上级相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