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16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
标题: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16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
成文日期: | 2021-09-03 |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 ||||
标题: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有效性: |
永农委发〔2021〕122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
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71号),《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永财农〔2021〕91号)文件要求,我区拟实施2021年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因地制宜打造250亩以上集中连片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2个。现结合我区实际,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绩效目标
2021年完成集中连片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2个,一共500亩。水产品每亩平均产量50kg以上。
二、申报主体
辖区内有集中连片的250亩以上稻田种植面积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大户等经营主体。
三、补助内容
(一)建设内容:鱼沟鱼凼(必含,占比不超稻田10%)、道路、生态沟渠(必含)、给排水等工程建设,养殖技术与模式示范,品牌打造等。
(二)项目数量及补助标准:全区建设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2个,先建后补,每个补助25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四、程序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先建后补”原则。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申报、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一)申报。申报单位自愿申请并报送镇街,由镇街初步审核后报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
(三)公示。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将相关情况在永川区政府网上进行五个工作日时间公示,接受监督。
(四)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备案。
五、项目完成时限
项目要求在2021年11月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凡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需向镇街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三份(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土地(林地)流转合同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报送方式
各镇街初审汇总本辖区内的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8月13日前,报送区水产站,同时报送实施方案电子件。
联系人:陈文燕,联系方式:49863856(13678493805);邮箱:610602643@qq.com;地址:永川区渝西大道454号(二号站旁)。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评审组 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印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