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1-00069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1〕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1-00069 |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1〕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1-01-06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永大安〔2021〕15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安街道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
《大安街道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6日
大安街道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电〔2020〕30号)、重庆市建委《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渝建质安〔2020〕44号)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切实保障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逐街逐栋逐户排查各类隐患问题,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动态更新,全面掌握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既有城镇房屋的安全隐患情况,依法依规推进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安全隐患整治,牢牢守住审批、建设、使用安全各环节安全底线。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安街道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继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谟德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再奎 党工委副书记
刘汉超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甘忠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苏公祥 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黄远江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吕先成 党工委组织委员
张绪勇 办事处副主任
陈军洪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徐 坤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邓朝礼 财政办负责人
冯 昱 社保所负责人
赖 媛 党群办负责人
吴 昊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熊 健 经发办负责人
唐代凯 规建办负责人
张 静 环保办负责人
周晓华 卫健办负责人
董良勇 农服中心负责人
禹荣成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黄纯勇 应急办负责人
魏乐阳 党政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规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刘汉超担任,具体工作人员:唐代凯、粟登菊、肖体海、左 勇、李昌和、罗强、张从建、肖勇、李晓娟、白龙剑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负责各社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整治工作:
(一)陈家祠社区工作组
组 长:万军
副组长:刘义科
成 员:陈家祠社区干部、驻社区组成员
(二)茶店社区工作组
组 长:郑定坤
副组长:肖宏
成 员:茶店社区干部、驻社区组成员
(三)石庙社区工作组
组 长:闻世万
副组长:刘汉兵
成 员:石庙社区干部、驻社区组成员
三、工作职责
一是各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的专项清查工作;二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实施隐患整改;三是房屋安全隐患消除前,采取“人防+技防”措施,逐栋落实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和宏观巡查工作;四是对于专项清查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单位报告;五是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定期巡查、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
四、清查范围和重点
(一)清查范围
大安街道城镇规划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
(二)清查重点
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专项清查和隐患问题整治
一是对所有既有和在建城镇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属于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违法建设;二是对所有既有和在建城镇房屋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清查,全面梳理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消防审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审批;三是对所有既有城镇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有无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是否存在主体使用(结构)安全隐患。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的技术要求按《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南》(渝建质安〔2020〕41号)执行。对于清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实施整改清单化管理,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着力构建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
着力构建由镇街、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监测人员组成的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确保管理范围全覆盖。按照《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4号)规定,街道全面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对下级网格上报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查处;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详细具体、灵活高效的巡查计划,组织监测人员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管理范围内房屋主体使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并立即向街道报告;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网格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坚持巡查检查不间断,着力发挥最基本、最关键的一线网格监管作用,对涉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进行劝阻、制止、处置,防止问题蔓延扩大;在劝阻、制止无效或无能力处置情况下,及时上报至上级网格处置。监测人员要对上报信息的处置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直至问题解决。
(三)严肃惩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要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思维,突出属地管理,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违法行为举报和查处流程。一是对于专项清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肃查处,确保“零容忍”。二是及时曝光突出安全问题。对于存在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等影响房屋安全且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完善联防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应急、国土、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及社区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系,对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其具体位置、建设单位、施工现状、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登记,强化监管和跟踪处理,必要时采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建立完善城镇房屋信息档案
要以此次专项清查为契机,建立完善城镇房屋信息台账,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房屋信息。一是在房屋建筑基本情况方面。对既有房屋要摸清房屋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等。对在建房屋要摸清开工时间、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等。二是在房屋全流程审批情况方面。对既有房屋要摸清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消防、工商登记、特种行业等全流程行政许可信息。对在建房屋要摸清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规划建设阶段行政许可信息。
每栋房屋排查过程中要认真摸清以上信息,并填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情况表(一栋一档)》(附件1),排查结束后认真填报《镇街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汇总表》(附件2),所有清查要形成清查数据电子台账,不得漏项,做到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并实施动态监管。
六、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4月。
(一)动员部署(2021年01月)。成立大安街道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清查工作,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对接、协调。
(二)清查整治(2021年02月—2021年04月)。按照专项清查总体要求,进一步分解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开展清查工作,做到应查尽查,确保排查全覆盖,建立完善清查档案。对清查出的问题,要制定任务清单,要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措施,做到边查边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外观巡查和动态监测,并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附件:1. 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情况表(一栋一档)
2. 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汇总表
3.《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