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1-00078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1〕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1-00078 |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1〕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永大安〔2021〕35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0日
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1年春节期间全街道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确保全街道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孙继军任组长,政法委书记苏公祥、办事处副主任张绪勇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应急办牵头,党政办(宣传)、大安派出所、大安市场监管所、平安办、市政大队、环卫所、文化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及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党政办(宣传):负责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起广大群众提高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安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运输、携带和燃放品种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大安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市政大队、环卫所、陈家祠、石庙、茶店社区: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平安办: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2021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设临时办公室在应急办。负责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非法、假冒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堵塞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全面挤压非法、假冒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对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二)加强安全与环保理念宣传教育,提升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素质。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运用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燃放宣传活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内容,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打击非法案例为重点,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以严格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
(三)依法划定禁放、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车站、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林区等重点防火区域)。
(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要严格排查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加油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认真清理市政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等设施,组织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及其周边环境安全设施到位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各部门和三个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志愿者和村(居)干部开展街面、小区、大院的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大院都有人看守;每个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户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精心组织,强化监管,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督察组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报送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等情况。电话:49401013。
附件:1.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2.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情况统计表
3.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救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
网格名称 (如XX街道、XX社区) |
网格内管控力量 (人数) |
责任领导 | ||||
警力 |
党政干部 |
社会力量 |
合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注:此表于2021年1月25日前报送区燃管办 |
附件2:
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火灾发生地区 |
火警、火灾数(起) |
受灾户数(户) |
建筑物受损情况 (平方米) |
直接经济损失(元) | ||||
总数 |
火警 |
火灾 |
公共建筑 |
民用建筑 |
其他建筑 | |||
说 明 |
1. 此统计表请区消防救援支队汇总后报区燃管办; 2. 春节期间于每日18时前报送(除夕夜从18时起,每2小时报送1次)。 |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3:
大安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救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受伤者基本情况 |
受伤发生 地点 |
受伤部位 |
因燃放何种烟花爆竹品种受伤 |
救治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住址 |
救治医院 |
死亡 |
摘除眼球 |
截肢 |
其他 | ||||
说 明 |
1. 此统计表请区卫生健康委汇总后报送区燃管办; 2. 于2021年2月11日23时(除夕)、2月17日18时(初六)、2月26日23时(正月十五)前; 3. 表中所称烟花爆竹品种是指:鞭炮、烟花(组合烟花、喷花类烟花、吐珠类烟花、线香类烟花等)、礼花弹。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