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43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2〕4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43 |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2〕4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永大安〔2022〕44号
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与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大安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加强我街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永川府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大安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深化落实“十条措施”、“12个专项监管行动”和“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制”为抓手,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执法、推动社会共治共建、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夯实安全保障基础,推动新时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抓“十条措施”,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1.强化党政领导示范履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别规定(试行)》, 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强化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责任落实和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和 “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时研判部署、务实推动落实,定期检查督促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以及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重点,严格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十条措施”和“12个专项监管行动”,做到“日周月”调度检查、督促落实。
2.强化监管部门务实履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规定,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全覆盖;按照“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严肃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推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清零”全覆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十条措施”各项任务要求明确到人,每季度开展“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务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异地聘请安全专家评价验收工作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落实村(社区)属地监管责任。协助上级部门监管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二)抓“一线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严格实施《重庆市永川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规定(试行)》,结合实际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评价规范,将其作为评价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本人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挂牌明责、照单履职; 保证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督促“日周月”隐患排查(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投入、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落实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要在关键环节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在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对技术方案措施编制、论证、决策、实施的监督,增强安全管理效果;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等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的各层级、各岗位职责。加强全员责任制公示警示和教育培训,强化企业职工取证培训、新入厂和转岗员工的“三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全面推行“两单两卡”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企业考核奖惩制度,将企业一线员工全员参与研究、编制、学习、应用、操作“两单两卡”作为评价重点,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一线岗位责任制”工作。
6.务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达标升级,构建与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突出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关键要素达标,防止标准化创建资料化、形式化。实施标准化评审与安全监管执法“一体化”。
7.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治理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所有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对照清单扎实开展“日周月”排查,强化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抓严格执法, 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
8.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要求。聚焦安全生产“禁止或限制市场主体从事的主要活动”,开展负面清单集中专项治理;聚焦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行为,开展集中“打非”专项行动;聚焦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活动。
9.坚持“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典型事故实施通报警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问责。
10.坚持联合惩戒和鼓励群众举报。落实全市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建立诚信管理制度,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广度、深度,扩大社会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强化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奖励兑现。强化综合打非,加大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
11.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规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约束;建立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减轻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负担。
(四)抓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12.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强化“交账”意识,严格对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逐一评估销号,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积极推动矿山、危化、工贸、交通、建设、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和产业促进中心、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领域,立足“两个根本”建立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长效机制。
13.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各行业领域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台账式销号管理。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点排查管理,及时更新较大、重大安全风险点台账,加大安全监管检查频次。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和无证施工等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点风险管控,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行动,深化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金属熔融、涉危储存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对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实行“销号管理”,彻查彻治粉尘防爆、铝加工企业的重要大安全隐患;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安全治理,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旅游景区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
14.农村交通。推进 “平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执法,变型拖拉机“有牌证、禁改装、限载人、不超载、参保险、必年检”专项治理。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保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科技化以及安全责任、监管、防控、科技、宣传和评价体系),强化交安办、劝导队、派出所、执法小分队、农业服务中心“六支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劝导站设置,规范劝导站管理运行,完成农村劝导站信息化建设任务;开展“交安”系列执法;扎实稳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助工作。
15.建设施工。深化“两防”专项整治(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严格施工项目部安管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执法;严格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工艺实施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对事故责任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6.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高陡边坡和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17.危险化学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体检”。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深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治理。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风险管控常态化措施。
18.消防。加强高层建筑、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9.工贸行业。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涉尘防爆专项治理;按季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工贸行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20.职业健康。启动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职业病危害申报率85%以上、检测率60%以上,劳动者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率70%以上。
21.其他行业领域。教育、卫生、文化、市政管理、水利、特种设备、民政、民爆等行业领域也要深化专项整治,关口前移,做好事故预防。
(五)抓基层基础,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2. 加强网格化建设管理。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网格员,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发挥网格员走访巡检、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信息报告、整改跟踪作用,延伸监管触角,建成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
23. 强化群众举报监督。建立完善本区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线索的受理机构、线索转送、办理流程以及奖励资金来源、发放途径,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鼓励企业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24.加强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 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活动。采取挂横幅、贴标语、搞演练、户外播视频等方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加强“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交通、建设、矿山等重点行业员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六)抓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25.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资源调查,建立辖区应急资源分布图和数据库,提升“一图一库”信息化管理水平。针对性修订应急预案和开展实战化演练,落实现场指挥官制度。
26.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推广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优化工作。强化情景构建实战化演练。
27.抓好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完成应急物资储备库更新补充,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精准调度管理,确保救灾物资及时按要求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紧急转移安置需要,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各村(社区)、部门要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工作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问题导向,推进改革。针对“看不出问题、查不出隐患”、“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问题,着力强化监管执法,强化改革创新,确保全年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激励约束,强化考核。建立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季度督查制度,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严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年度目标管理和平时动态考评,强化激励约束,对先进单位实施奖励,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