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87487237E/2020-00048 | 发文字号: | 何埂府发〔2020〕2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何埂镇 | 成文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春耕期间露天焚烧防控的紧急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87487237E/2020-00048 | ||||
发文字号: | 何埂府发〔2020〕2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何埂镇 | ||||
成文日期: | 2020-0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春耕期间露天焚烧防控的紧急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有效性: |
何埂府发〔2020〕24号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春耕期间露天焚烧防控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镇属有关部门: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现就加强春耕期间露天焚烧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防控范围
辖区全域
二、防控类别
春耕期间农作物秸秆、田间地头杂草、落叶及其他可燃类地表附着物以及垃圾的露天焚烧。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宣传、管理和巡查,落实网格人员,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野外露天焚烧。
(二)镇环保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对各村(居)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统计露天焚烧火点,纳入各村(居)年度环保目标考核。
(三)请各村(居)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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