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87487237E/2023-00037 | 发文字号: | 何埂府发〔2023〕6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何埂镇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和意外伤害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87487237E/2023-00037 | ||||
发文字号: | 何埂府发〔2023〕6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何埂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和意外伤害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和意外伤害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全市防溺水工作相关要求,以及近期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有效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镇成立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田 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钟 蕖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胡志刚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记、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谢 鸣 副镇长
唐承平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陈 波 副镇长
罗 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王 芳 镇党政办负责人
胡 友 镇平安办负责人
邓 波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 燕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厚鹏 镇财政办主任
苟 勇 镇应急办负责人
徐泽彬 镇规建办负责人
李 静 何埂教管中心主任
段 勇 何埂派出所所长
孔德会 镇妇联副主席
管明斌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程琦珈 镇党群办负责人
宋 跃 镇团委书记
朱悦铭 镇宣传办负责人
周光祥 镇旅游办负责人
吴恒亮 镇市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周兵 何埂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主任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全市防溺水工作相关要求、以及近期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各学校要向家长发放《溺水安全教育告全体家长书》和《珍爱生命谨防溺水》的宣传材料,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2)镇宣传办、文化服务中心要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学校通过办一期专栏或一期板报,张贴一些防溺水图片,宣传一些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对学校的检查力度。学生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加大对全镇水域设立警示牌情况开展好检查督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好问题整改。
(3)各村在事故多发地点设立兼职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
(4)各学校要强化家校联动,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5)各学校要强化学生之间的监督和提醒,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6)镇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3.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学生万一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学校、派出所、镇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教办、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区委区政府。
(3)镇、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