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87487237E/2021-0011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何埂镇 | 成文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87487237E/2021-0011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何埂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8-04 |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
何埂镇下设党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本镇共有行政编制43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45人(社保所2人,文体中心9人,农业服务中心24人,旅游服务中心3人,退役军人事务站3人,综合执法大队2人,建设环保服务中心2人)。实有在职人员91人(行政39人、参公10人、事业42人),其中:党政办39人,财政办10人,社保所2人,文体中心8人,农业服务中心22人,旅游服务中心3人,退役军人事务站3人,综合执法大队2人,建设环保服务中心2人。全镇编制98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文体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20年我镇执行了机构改革,将镇机关划分为9个行政办公室、1个参公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即党群办、党政办、人大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数12人)、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26人)、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10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数4人)、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数3人)、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3人)、旅游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3人)、事业工勤3人。全镇编制10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8,625.46万元,支出总计8,625.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0.81万元、 下降8.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62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5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6.0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39.3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8,62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0.81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农村四好公路建设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04.64万元,占27.9%;项目支出6,220.82万元,占72.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25.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0.81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9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347.8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1.67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农村四好公路、农村危旧房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9.3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4.81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农村四好公路、农村危旧房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1.06万 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农村四好公路、农村危旧房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83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2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事务增加。
(2)国防支出15.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武装规范化建设。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8.97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51.36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9.04万元,增长280.9%,主要原因是社区保障经费的增加、民政优抚对象待遇的提高、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的增加等。
(5)卫生健康支出392.93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51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农村卫生厕所修建的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46.0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的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850.53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14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通组公路建设的增加。
(8)农林水支出1,516.62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56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村保障经费标准的提高及村干部误工补助的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1,471.17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7.13万元,增长6019.7%,主要原因是区交通局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718.37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72万元,增长400.1%,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3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5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区部门下达的地灾防治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18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了本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47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87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咨询费、维稳差旅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5.62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拨付农村公路建设和疫情防控资金减少。本年支出19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5.62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和疫情防控资金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及接待费的减少。 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发生出事事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及应急抢险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总额本身较小。
公务接待费28.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总额已达到最低极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96批次2,9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8万元,增长50.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办公采购、劳务费和会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降低开会的频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万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镇村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5.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5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9%。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老旧小区改造、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何埂镇财政办023-4950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