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43D/2021-00103 | 发文字号: | 红炉府发〔2021〕6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红炉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10-0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43D/2021-00103 | ||||
发文字号: | 红炉府发〔2021〕6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红炉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
发布日期: | 2021-10-0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炉府发〔2021〕69号
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各企业:
现将《红炉镇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2021年 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炉镇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项目精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管理手段,推行“网格化”管理,逐步实现消防安全监管的全覆盖与服务的全方位,夯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明确各部门、村(社区)委员会和网格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职责,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成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李建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贤波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穆勇全 党委副书记
罗明平 副镇长
张增旗 副镇长
肖 璐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蒋 琼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喻安然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杨 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平安建设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红炉派出所、红炉规资所、红炉卫生院负责人。
红石村、红庆村、万胜村、会龙桥村、龙井口村、周家院社区、四合厂社区、红欣社区、新店社区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由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龚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网格消防工作进展情况。
四、基层网格建立
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各基本单元(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对单元内各网格安全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并建立本区域网格基础台账资料。各基本单元设置安全员(综治专干)作为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负责网格监管日常工作。每个基本单元按社(组)或企业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设置不少于1人的网格员,具体承担网格区域或企业网格监管职责。
五、工作职责
1.村(社区)责任:村(社区)主任是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为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各村(社区)要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至村(居)民小组和个体工商户。
2.居民小区、村民小组: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或多产权商用建筑,其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其辖区社区主任、社区民警、居民小组长,为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组建以居民小组长、志愿者、物业保安等为主体的群众性消防安全组织,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负责组织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初期火灾处置、日常消防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社会单位、场所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依法履行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4、微型消防站:负责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工作任务及要点
(一)走访巡检。网格员根据镇的统一安排开展重点检查和日常巡查。日常巡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区域,突出重点部位、场所、设施、人员,对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尤其是基层企业、“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三合一”、家庭户等非法生产情况的检查。各部门、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按照“走一走、看一看、听一听、闻一闻、问一问、记一记”的要求,制定安全网格员巡查工作手册,确定内容清单,明确检查方法,确定巡查要求开展排查,并报告检查巡查情况。
(二)宣传教育。网格员根据镇和村(社区)的安排,通过集中宣传或在巡查时“喊话”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及时传达上级预警、文件、重要通知。
(三)劝导制止。网格员对检查中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劝导、制止,根据需要及时疏散人员、设置临时警示等,防止事故发生。
(四)信息报告。网格员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均向网格长报告。对网格员未能现场处置的问题或隐患,由网格长交办或组织处置。网格长不能交办或组织处置的,向镇报告,并跟踪处置结果。镇相关部门要视情况及时向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协助问题处置或隐患整改。对需要交办企业整改的问题,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由各级监管和管理主体负责督促处置或整改。情况紧急时,网格员可直接向镇报告。
(五)整改跟踪。网格员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治理情况跟踪。交办问题或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网格员要及时催办。对超过整改时限未办的,网格员要及时向网格长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向上报告,直至隐患消除。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各部门、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网格化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各村(社区)要将消防网格化安全工作与“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打牢农村安全防控基础,提高基础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安全工作组织,完善基础公共消防设施,全面提升基层抗御风险能力。
3.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通过入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引导居民安全意识,在社区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公布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加强培训,夯实基础。各村、社区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高消防安全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本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消防安全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4.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部门和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批评,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消防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红炉镇消防安全生产网格化及工作人员分布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