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43D/2021-00112 发文字号: 红炉府发〔2021〕2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红炉镇 成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1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炉镇2021年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43D/2021-00112
发文字号: 红炉府发〔2021〕2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红炉镇
成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1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炉镇2021年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炉镇2021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红炉202128


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红炉镇2021年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永川红炉镇人民政府

20214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炉镇2021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夏季临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峰期。为认真贯彻329重庆市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市关于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暨开展2021年防溺水教育宣传季活动要求,有效防范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安全,现制定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防溺水教育宣传,全面提高学生及家长防溺水意识,及时消除各类涉水安全隐患,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完善红炉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罗明平任组长,镇党政办、平安办、教管中心、规建办、应急、妇联、团委、农服中心民政办、派出所及各村(居)负责人成员。工作组设在镇平安办,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如下:

党政办:协调内各类媒体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提高防范意识。

平安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及各村居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教管中心: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学生溺水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民政办: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全留守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游泳安全教育,提升留守儿童的游泳安全意识。

规建办:加强全特别是学校周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基坑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设立警示标牌。

农服中心: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防溺水工作。加强对各林场范围内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排查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逻,劝阻学生不在危险水域游泳,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合作,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应急办:明确农村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村防溺水防范管理机制;对有关成员单位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村居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排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充分发应急队伍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团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在溺水多发期的暑假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妇联:配合民政部门,组织巾帼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村居: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建立辖区水域安全管理台账,对接水域属事部门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牌,实行包干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进行入户宣传教育,落实好家长监管职责。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学校每月对校内水域组织1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治校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对学校附近河流、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域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水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平安办每季度党委、政府汇报1次,并组织辖区派出所、应急、水务、民政等部门和村居开展1次涉水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在危险路段及水域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各水域所属单位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重点时段落实人员实时看管,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镇宣传部门、平安办、教办、规建办、应急、妇联、团委、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要把水域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重点对乡村公路及桥梁、国省县道公路及桥梁、市政道路及桥梁、建筑工地等在建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的排查整治,并设置警示设施。   

2.落实五个一教育宣传工作。各学校每学期召开1次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离校后的安全监护;每周五放假前,组织观看1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片;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提醒给每位学生印发1封防溺水倡议书,经学生和家长签字后反馈学校存档备查;暑假期间,安排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提醒家长注意加强安全监管。

3.加强教育惩戒力度。凡发现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的,学校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取消该生全年评优评先资格;是学生干部的,撤消其职务;对邀约组织同学结伴私自下河游泳的,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理。

4.形成联动工作格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加强镇、村社的沟通配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防溺水的相关工作问题。建立预防溺水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村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地段加强巡视,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发现险情,迅速消除,真正形成联防联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5.建立防溺水督查问责机制。镇平安办将加强对相关成员单位及各类学校防溺水工作督查督导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防溺水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和学校年度考核,严格奖惩逗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凡因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较大以上溺水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进行通报,并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开展2021年防溺水教育宣传季活动

活动主题:珍爱生命 防止溺水

活动时间:20214月至8

活动安排:

1.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利用教学楼、图书馆、操场、游泳池等重点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在宣传橱窗开设防溺水教育宣传专栏;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涉水安全讲座;区教委印发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宣传单,做到人手一册。各学校给全体中小学生下发一封预防溺水倡议书(见附件),并经学生及家长签字后存档备查。校、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落实家庭监管责任。各学校要及时通过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监护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告知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建立面向家长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利用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载体,向家长推送安全提示提醒。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

3.促进教育合力形成。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留守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等载体,开展防溺水为主题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假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积极的文体活动,引导青少年儿童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成立防溺水工作专项机构,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将把防溺水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措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

镇平安办将会同教管中心适时对有关部门学校防溺水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肃责任追究

镇纪委监委将有关部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强化问责追责。凡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责任部门和学校,必须提交详实的情况分析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事故分析会;有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珍爱生命,防止溺水倡议书

珍爱生命,防止溺水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并存,江河、湖泊、水库、堰塘、蓄水池等交叉分布。近日气温逐渐升高,溺水的危险又悄悄地靠近大家。每年春夏季时有同学溺水事件发生,令人痛心,使人警醒。为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特向同学们发出以下倡议:

预防溺水,从我做起。坚决做到防溺水七不

一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三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

七不擅自下水施救。

坚持做到防溺水三要

一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

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

遇到同伴溺水时,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同学们,生命宝贵,安全至上。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

倡议人:        家长签字: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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