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43D/2022-0006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红炉镇 成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日期: 2022-03-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炉镇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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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红炉镇
成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日期: 2022-03-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炉镇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炉镇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红炉府发〔202224

镇安委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各企业:

现将《红炉镇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20223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炉镇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全面加强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渝府发〔2022〕1号)、《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发〔2022〕6号)和《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红炉镇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问题,以“控一般事故、防一般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持续深化落实“十条措施” “12个专项监管行动”和“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全镇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严控一般事故,坚决防止因灾致人死亡(失踪)责任事件发生,以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抓“十条措施”,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1. 强化党政领导示范履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强化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责任落实和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重点,严格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十条措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每月至少听取1次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党政联席会和本级安委会及减灾委会议,研究、分析和部署辖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班子成员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日周月”履职,重点行业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必须检查2次以上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强化监管部门务实履职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消除监管盲区。各涉安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好行业监管,做到月月有计划,且每次执法检查都要有效闭环。要将“十条措施”各项任务要求明确到人, 每季度开展“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务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专家服务建设,查找风险隐患,灾害风险,全力加大整治和风险管控,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发生。

(二) 抓“一线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 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评价规范,并将其作为评价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本人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挂牌明责、照单履职;要坚持长期抓标准化建设,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以构建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企业管理体系为核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要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落实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要在关键环节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在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对技术方案措施编制、论证、决策、 实施的监督,增强安全管理效果。

4. 推动企业落实一线责任制”。全面推广落实“一线责任制”,将企业一线员工全员参与研究、编制、学习、应用、操作“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作为重点。2022年3月底,全面完成非煤矿山企业现场会议,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经验;12月底前,建设施工、危化、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实现“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三)抓严格执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

5.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提升执法强度。镇安委办对各行业领域监管执法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收不到实效等突出问题。

6. 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严格落实“有案必查、 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依法开展调查处理。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问责。

7. 坚持联合惩戒和鼓励群众举报。加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力度,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配合区应急局强化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奖励兑现。强化综合打非,加大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

8.坚持法制建设和标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抓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9.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强化“交账”意识严格对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逐一评估销号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积极推动非煤矿山、危化、工贸、交通、建设、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立足“两个根本”建立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长效机制。

10. 推进“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严格按照新三字经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持续深化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化矿山复产验收、外包工程和车辆运输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非煤矿山高陡边坡及附属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升级和绿色矿山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矿山开采现场与设计方案一致关,强力整治解决安全生产根本性问题,强化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和检(维)修作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违章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全面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让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强化源头防范,持续保持非煤矿山行业“零事故、零死亡”。

(2)道路交通。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持续开展超速、超限、超载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集中治理。深化农村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加强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切实开展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农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在全镇主要农村道路,省县道搭道口,居民相对集中路段设置安全文明驾驶警示牌板。

3)建设施工。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防高坠事故、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群死群伤事故)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存在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实行总承包主体责任制度,严厉打击无证施工和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围绕重点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扎实抓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点(店)专项整治,深化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5)工贸。持续深化工贸行业“四涉一有限一使用”(涉尘涉气涉火涉电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砖厂“防坍塌、控粉尘、严防护、避触电”,木材加工企业以消防,建筑骨料加工企业以检维修、机械伤害、高空作业、防触电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强化责任,保障安全。

(6)消防。强化厂房库房、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电气火灾及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消防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孤寡留守老人等特殊高危人群烟感器安装,积极推动“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按照红炉府发〔2021〕78号文件规定,分行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作用。红炉片区应急队为辖区各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及企业提供消防设施管护保养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并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方案开展好培训、训练、演练等工作。

7)市政公用设施。开展市政公用设施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各类违法集中执法行动。

8)特种设备。继续开展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对大型设施的专项监督检查。

9)地质灾害。加强群测群防和专业化监测,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强化矸砖堆场实时监控,进一步查明地灾隐患,落实发现、报告制度。

10)洪涝灾害。开展水库、塘堰、河道隐患排查,强化病险塘库、山洪灾害、河道行洪整治。

11)森林防火。加强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强化防火责任落实,健全防火工作联动机制,严格防火期野外用火管控。

12)电力、学校、福利机构等行业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11. 推进灾害防治基础建设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照“冬春强基础、汛期抓应急”思路,统筹推进冬春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损毁工程修复和病险水库整治、易涝点整治, 加快推进堤防工程、水库、防火公路、消防水池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预警管理体制,加快推进预警规范化体系建设。

(五)抓基层基础,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2. 加强基层五有八化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完成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合理设置网格,强化网格管理。

13. 加强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活动。积极制作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警示片、教学,实施农村地区“坡坎墙”大标语宣教工程。加强“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交通、 建设、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员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14. 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快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功能于一体的城镇智慧“大脑”建设,提升重点部位(场所)、重要装置、重点风险点(隐患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增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洪薄弱点、森林防火等的在线监测预警能力。

(六)抓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15. 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全镇应急资源分布图和数据库,提升“一图一库”信息化管理水平。精准构建事故灾害情景,推广落实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要求,针对性修订应急预案和开展实战化演练,落实现场指挥官制度,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16. 抓好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调度管理,强化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统筹配备,确保调度统一、流转有序、及时到位。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确保救灾物资及时按要求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紧急转移安置需要,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17. 抓好紧急管控避险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应对极端暴雨和 过境洪水应急处置规范。建立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严格落实“禁、停、撤、疏”等紧急管控措施,精准规划不同灾害情况下的疏散范围、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切实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18. 抓好应急联动响应。加强与周边镇街应急管理合作,健全监测预警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机制,强化联合演练,协同处置事故灾害突发事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检查督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进企业、到车间、查隐患、促整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要开展重点检查,对高危企业、重点单位和各类大型活动等进行安全检测。

(三)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对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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