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43D/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红炉镇 | 成文日期: | 2024-07-06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43D/2024-0002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红炉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7-06 |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机构设置
1.红炉镇现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照章程设置。
2.红炉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本级)、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493.52万元,支出总计6493.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9.75万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49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9.75万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3.5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49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9.75万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6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92万元,占25.81%;项目支出4817.60万元,占74.1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93.5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09.75万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5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7.64万元,增长37.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3.95万元,增长58.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7.64万元,增长37.4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3.95万元,增长58.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3.90万元,占22.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4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是政府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要求,控制各项办公费用支出。
(2)国防支出6.55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5万元,下降48.02%,主要原因是年初征兵工作、民兵训练等经费预算充足,基层武装及征兵经费开支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4.90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全民反诈”专项补助资金和门楼牌更换补助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62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4万元,下降16.2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比赛活动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5.31万元,占1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26万元,增长34.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
(6)卫生健康支出416.16万元,占6.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04万元,增长356.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经费等。
(7)节能环保支出0.5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永财建[2022]87号2021年农 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收运体系建设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727.42万元,占1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77万元,增长78.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老红炉场镇改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9)农林水支出1615.06万元,占25.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66万元,增长52.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资金等。
(10)交通运输支出826.20万元,占1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0.20万元,增长5063.75%,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等。
(11)住房保障支出485.24万元,占7.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24万元,增长264.84%,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00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2023年发展建设支出资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9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1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8.67万元,较上年决 算数减少47.89万元,下降55.33%,主要原因是上级政府性基金拨入减少。本年支出3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47.89万元,下降55.33%,主要原因是上级政府性基金拨入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1万元,下降20.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严格把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万元,下降12.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4.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万元,下降25.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18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相关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万元,增长102.11%,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培训活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81万元,下降10.9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2.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3.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3.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9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及政府采购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对9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4817.6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16303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