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炉镇2024年第六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发放表

日期:2024-07-29
红炉镇2024年第六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发放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困难原因 救助金额(元) 备注
1 万胜村洪家坝小组 黄天付 黄天付现年49周岁,未婚,精神三级残疾,低保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7日至10月19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4852.43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397.50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397.50  低保人员
2 红石村御河桥小组 杨秀文 杨秀文现年65周岁,离婚,精神二级残疾,低保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6日至11月28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8876.06元,应自付部分费用3294.3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3294.37  低保人员
3 红庆村寨子坡小组 蒋周彬 蒋周彬现年50周岁,未婚,精神二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等病于2022年08月17日至08月24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医附属永川医院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6055.23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925.28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925.28 特困人员
4 红庆村油坊小组 刘天健 刘天健现年57周岁,未婚,精神一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8日至10月21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6254.54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419.3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419.37 特困人员
5 红庆村小河坝小组 邱家科 邱家科现年55周岁,低保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治疗总费用2832.87元,已自付452元,还欠2380.87元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380.87 低保人员
6 龙井口村骑龙小组 蒋明君 蒋明君现年52周岁,未婚,精神三级残疾,低保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9日至10月18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4458.24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331.8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331.87  低保人员
7 龙井口村骑龙小组 周伟 周伟现年41周岁,未婚,精神二级残疾,低保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9日至10月18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4312.59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331.8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331.87 低保人员
8 龙井口村水口山小组 梁久录 梁久录现年73周岁,未婚,精神二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04月10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原出院时在结清其自付部分费用里面减免的区残联医疗补助1000元,由于不符合救助条件需补交,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1000 特困人员
9 会龙桥村斑竹山小组 傅龙华 傅龙华现年45周岁,未婚,精神二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8日至10月21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6545.37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419.3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419.37 特困人员
10 红欣社区 王中国 王中国现年60周岁,未婚,精神二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9日至10月18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3480.39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331.8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331.87 特困人员
11 红欣社区 蒋兴华 蒋兴华现年62周岁,未婚,精神二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9日至10月18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8904.22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331.8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331.87 特困人员
12 红欣社区 肖仁义 肖仁义现年48周岁,未婚,精神一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7日至10月19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5412.29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397.50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397.50  特困人员
13 新店社区 黄华富 黄华富现年58周岁,未婚,精神二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8日至10月21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6351.26元,应自付部分费用2419.3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2419.37  特困人员
14 周家院社区 秦银明 秦银明现年59周岁,未婚,精神二级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于2022年07月09日至10月18日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4031.28元,应自付部分费用1331.87元,现无力支付,生活困难。 1331.87 特困人员
15 红石村   白塔寺小组 兰来国 兰来国现年71周岁,丧偶,低保人员。因其未婚儿子左朝均,现年45周岁,因犯盗窃罪于2023年9月11日被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24年6月10日刑满释放回家,暂无工作、无收入来源,现还无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生活困难。 800  低保人员
16 周家院社区 谢代芬 谢代芬现年50周岁,未婚,特困供养人员。因患严重精神疾病、肺部感染、急性脑梗等病,于2023年07月至2024年03月29日在永川精神卫生中心、永川中医院住院治疗,共计总费用115024.59元,其中自付部分费用17513.99元,已申请大额临时救助金16400元,还欠有1114元无力支付需救助。 1114 特困人员

合计

342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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