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永吉府发〔2022〕7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永吉府发〔2022〕7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有效性: |
永吉府发〔2022〕71号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按照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波 镇党委书记
张 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艳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蔚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成 员:陈 建 建环中心负责人
康中桂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杨庆春 农服中心负责人
王 建 林业站负责人
邓 明 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陈 龙 派出所所长
梁先友 农服中心副主任
二、组织机构
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由分管领导李艳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环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农服中心、林业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协调涉及相关专项行动工作。
三、行动内容
(一)召开禁捕工作会。总结2022年上半年全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通报突出问题,部署推进下半年禁捕工作任务。开展护渔巡护工作培训会,明确巡护网格员巡护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护渔网格员专业能力。
(二)加强禁捕宣传引导。利用赶集日、大喇叭、小广播、院坝会、拉横幅等方式开展禁捕政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宣传,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禁捕水域“不能捕、不敢捕”,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开展禁捕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深入重点领域、重点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禁捕水域使用禁用网具、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全镇禁捕水域开展打击非捕、水面清理、规范垂钓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实现禁捕水域动态“四清四无”。建立完善部门问题快处反映机制,明确网格管理执法人员、禁捕水域责任人。
(四)落实禁渔网格化管理。镇、村落实专人专班,压实镇、村二级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网格管理任务,加大巡查监管,建好网格化管理队伍。重点禁捕水域要求村级网格员每天巡查1次,镇级网格员每周至少巡查2次,镇每月至少组织1次联合巡查。进一步加强辖区重点地段、高发水域监管,全面筑牢禁渔网格管理体系,确保“打击非法捕捞”取得成效。
(五)整治涉渔市场交易行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同镇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以涉渔农批、商超、餐饮场所等为重点区域,以整治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为重点工作,加大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派出所。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