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3-0002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永吉府发〔2023〕43号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安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吉安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安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永委农组办发〔2021〕39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波 镇党委书记
张 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蒋 虞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车开强 镇党委副书记
冯昭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平建 副镇长
吴小川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艳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蔚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江永玉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党群办、民政办、平安办、卫健办、经发办、武装部、建环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积分对象。积分对象为行政村常住居民,以户为单位积分,每位家庭成员的行为都将影响家庭积分;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本村户籍村民,经村“两委”同意,可参照本村村民参与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包括乡风文明、村规民约、人居环境等三类10条行为规范,积分具体内容参考吉安镇2023年 季度乡村治理积分制评分表评分标准(见附件1)。考核打分采取村民小组日常监督(30%)和定期评定(7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分对象的得分情况需每季度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分设置。积分总分设置为100分。评分结果90-100的,认定为“示范文明清洁户”;评分结果80-90分的,认定为“文明清洁户”;评分结果75分以下的,认定为“促进户”。有家庭成员在一个评选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促进户”。“示范文明清洁户”的评选认定比例应控制在当地参与积分户数的20%以内。设立红黑榜,对获得“示范文明清洁户”“文明清洁户”等荣誉的家庭列入红榜,将道德失范、违规违纪等农户列入黑榜。各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报镇产业服务中心备案后实施。
(四)积分评定方式及时间。各村要将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户评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积分评定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积分评定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评委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根据情况可分若干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指定小组长1名,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五)积分公示。每次评分结束后,由各村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见附件2),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处(利用现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示牌)公示,同时公示红黑榜、开展检查的相关照片等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公示到户。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两委”组织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六)积分设置。
1.积分办法
为了更好的完善各村农户家庭积分制,提高广大家庭成员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家庭积分兑现工作。
(1)各行政村党员群众家庭积分由村妇联牵头组织实施,于每月25日,由村妇联牵头,组织多名妇女代表入户检查评比打分。
(2)积分每季度统计,积分30分起可以兑换物品;分值每10分兑换价值5元左右的物品。
(3)每月5至8日按积分情况在村进行公示并兑换相应物品。
(4)所有积分兑换物品后清零,未将积分兑换物品的,累计次月积分。
2.积分标准
(1)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洁无黑臭水体、无杂草积1分;
(2)家庭厨房、厕所入坑、畜禽入圈、院坝无畜禽粪便积2分;
(3)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无乱倒、乱扔积2分;
(4)庭院内外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柴草码放整齐积2分;
(5)室内整洁、物件放置有序、有小垃圾桶、厨房干净无异味积2分;
(6)制止和举报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每次积2分;
(7)认真参与人居环境评选的人员积2分;
(8)参加各级会议培训每次积2分;
(9)参加志愿者服务每次积2分;
(10)积极参与本村公益活动每人每次积3分;
(11)举报私搭乱建、破坏环境行为每次积5分;
(12)主动参与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防汛、抢火)每次积5分;
(13)家庭成员参与国防建设报名参军积10分;在部队立功受奖,每人每次嘉奖积3分;优秀士兵积3分;优秀共产党员积5分;三等功积10分;二等功积20分;一等功积50分;
(14)学习强国积分:每人每月学习积分:400分-699分积2分;700分-799分积3分;800分-899分积4分;900分-999分积5分;1000分-1199分积6分;1200分以上积10分。
3.扣分惩罚
(1)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扣5分;
(2)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扣5分;
(3)畜禽散养扣3分;
(4)私搭乱建扣3分;
(5)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扣3分;
(6)破坏公共设施扣5分;
(7)不散养老人扣5分;
(8)造成负面影响扣5分;
(9)邻里不和睦扣5分;
(10)违反交通法规,每次扣5分;
(11)违法参与邪教组织1次扣5分;
(12)违法禁毒、诈骗1次扣10分;
(13)对在大小河流放养畜禽影响水源,1次扣10分;
(14)发现有盗窃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轻的扣20分,重的扣50分。
附件:1.吉安镇2023年季度乡村治理积分制评分表
2.吉安镇村社2023年季度乡村治理积分制评分汇总表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