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5-0000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位于吉安镇永安大道19号,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宗旨。主要职责是: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负责办理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各类行政违法 案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2)负责统筹协调区级部门在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 开展。
(3)负责完成区级交办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
(4)负责协助处理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5)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 理等工作。
(7)协助平安法治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年机构1个,本单位事业人员7人。由于机构改革,与上年相比,参公人员减少5人,事业人员增加了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72万元,比2024年减少35.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 2024 年减少35.0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3.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3.70万元,支出比 2024 年减少35.0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性质变化,基本支出减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支出比 2024 年减少35.0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性质变化,基本支出减少。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与 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 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 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公务接待费在本级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 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与 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本单位没有预算项目,故未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5年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英 联系方式:023-4956869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