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镇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
吉安镇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
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委发〔2025〕30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二、奖补标准
结合《永川区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标准参考表》(附件3),各村根据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申报产业发展规模、验收实际情况(可同时申报多种主要产业),计算应得奖补资金。庭院经济(不包含粮油种植)奖补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到户产业奖补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3000元,奖补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汇总各村产业发展情况后,若农户申请奖补资金总额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达的产业奖补资金相比较,出现结余或资金不足,由镇根据实际统筹分配奖补金额,同时向条件相对困难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予以倾斜。如后期追加金额不再另行发文,参照本方案标准执行。
三、实施流程
按照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申报、帮扶责任人初步验收、村初审汇总、镇审核等程序后,镇直接打入“一卡通”到脱贫及户监测对象户,镇产业办报区备案。
(一)产业谋化实施。帮扶责任人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共同谋化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帮扶责任人入户指导、监督脱困户及监测对象户实施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
(二)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申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向各自帮扶责任人提交《永川区 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申报验收表(吉安镇)》。
(三)帮扶责任人验收。帮扶责任人在《永川区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申报验收表(吉安镇)》上签署检查考核意见,提供验收人、农户本人、验收产业三合一的验收照片并提交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所在行政村。
(四)村初审。各村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提出的奖补项目进行初审,并在申报验收表上签署姓名、初审意见,加盖公章。行政村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申报情况进行公示。
(五)镇街审核。驻村领导、驻村干部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各村将申报验收资料及《永川区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情况汇总表(吉安镇)》交镇产业办。
(六)发放奖补资金。由镇直接将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
发放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
(七)备案。镇产业办将《永川区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情况汇总表》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是促进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拓展增收来源的重要途径,是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举措。要强化日常指导、检查,确保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效构筑“造血功能”,促进长期增收。
(二)强化产业指导。各帮扶干部要落实技术指导制度,分析研判行业前景及市场风险,主动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发展产业的意见建议;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主动为农户开展对接活动,建立稳定购销关系,解决产品卖难问题,确保产业发展顺利,增收效果明显。帮扶干部日常走访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产业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帮扶解决。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强化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严禁虚报冒领、虚假验收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骗取、套取奖补资金。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处置。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后,要积极主动参与验收。二是落实产业 验收。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后,要及时积极主动做好验收工作,留下验收人、农户本人、验收产业三合一的验收照片备查。三是做好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好公示公告制度,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要予以公示公告,公示内容逻辑清楚、要素齐全,清晰可见,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永川区 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报 验收表(吉安镇)
2.永川区 2025 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情况汇总表(吉安镇)
3.永川区 2025 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标准参考表
附件1
永川区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
申报验收表(吉安镇)
国扶系统户主姓名 |
农户属性 |
家庭人口 |
|||
地址 |
镇村社 | ||||
项目类型 |
庭院经济□大田作物□ |
建设性质 |
新建□续建□ | ||
种类规模 |
申报补助金额(元) |
||||
验收人员意见 |
提供资料: 验收人员签字: 帮扶干部签字:农户签字: 年月日 | ||||
村初审意见 |
经初审,申报人发展,规模(数量),收益(预计)元。 签字:(公章) 年月日 | ||||
镇街 审核情况 |
经审核,申报人发展,规模 (数量),同意补助资金元。
(公章) 年月日 |
附件2
永川区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情况汇总表(吉安镇)
序号 |
镇街 |
村社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农户类型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发展规模 |
验收情况 |
申报奖补金额(元) |
实际奖补金额(元)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打款人与农户关系 |
备注 | ||||
庭院经济 |
到户产业 |
总计 |
庭院经济 |
到户产业 |
总计 | ||||||||||||||
1 |
|||||||||||||||||||
2 |
|||||||||||||||||||
3 |
|||||||||||||||||||
4 |
|||||||||||||||||||
说明:项目类型填庭院经济或到户产业
附件3
永川区2025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标准参考表
类型 |
项目种类 |
单位 |
规模要求 |
实施内容 |
奖补标准 |
备注 |
种植类 |
调味品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花椒、生姜、大蒜、辣椒等调味品作物 |
600元/亩 |
原有花椒管护奖补300元/亩 |
蔬菜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青菜、空心菜、白菜、黄瓜、南瓜、茄子、萝卜、番茄、莲藕、四季豆、莴笋等蔬菜作物 |
500元/亩 |
||
粮油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水稻、玉米、高粱、 油菜、小麦、红薯、大 豆、绿豆、马铃薯等粮 油作物 |
400元/亩 |
||
水果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新种植桃子、李子、枇 杷、柑橘、柚子、柠檬、 猕猴桃、梨、葡萄、樱 桃、板栗、百香果、桂 圆、荔枝、枣等经济水 果 |
800元/亩 |
原有经果林管护,奖补300 元/亩 |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西瓜、草莓等当年生水果 |
600元/亩 |
|||
中药材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菊花、金银花、黄荆、板蓝根、白芍、黄连、当归等各类中药材 |
1000元/亩 |
||
食用菌 |
亩 |
1亩及以上或500袋以 |
种植平菇、香菇、秀珍 菇、茶树菇、杏鲍菇、羊肚菌等食用菌 |
1000元/亩或2 元/袋 |
茶园 |
亩 |
1亩及以上 |
新建茶园 |
1000元/亩 |
原有茶园 管护,奖 补300元/ 亩 | |
花卉 |
株 |
50株及以上 |
月季、玫瑰、郁金香、海棠、牡丹、杜鹃、迷 迭香等花卉 |
5元/株 |
||
盆栽 |
盆 |
10盆及以上 |
金弹子、六月雪、罗汉 松、银杏、紫薇、贴梗 海棠、梅花、火棘、茶 花、雀梅、三角枫、红 木、楠木、柚木、紫檀、 等盆景 |
50元/盆 |
||
养殖类 |
猪 |
头 |
1头及以上 |
仔猪存栏1头及以上 |
600元/头 |
|
牛 |
头 |
1头及以上 |
牛存栏1头及以上 |
2500元/头 |
往年已养殖牛,继续喂养,补助500 元/头 | |
羊 |
只 |
3只及以上 |
羊存栏3只及以上 |
400元/只 |
||
禽类(含兔) |
只 |
20只及以上 |
鸡、鸭、鹅、兔存栏20只及以上 |
20元/只 |
||
只 |
20只及以上 |
鸽子存栏20只以上 |
10元/只 |
|||
水产养殖 |
亩 |
1亩以上 |
新购买鱼苗、虾苗等每亩500尾以上 |
500元/亩 |
泥鳅、黄鳝、甲鱼等水产根据情况予以补助 | |
蜜蜂 |
箱 |
2箱以上 |
蜜蜂存栏2箱以上 |
300元/箱 |
特色手工 |
编艺 |
个 |
30个以上 |
簸箕、背篼、竹筐、扫帚茶箩等竹编;藤席,餐椅、屏风、提篮、罐、灯座、镜架、茶杯套、 花盆套等藤编 |
10元/个 |
根据编造 难易程度 制定更为 细化奖补 标准 |
雕刻 |
座 |
10座及以上 |
石雕、佛雕、泥雕等雕刻 |
50元/座 |
||
肉类加工 |
斤 |
500斤及以上 |
香肠、腊肉等装灌、熏制 |
1元/斤 |
||
食品加工 |
斤 |
100斤及以上 |
红薯粉、葛根粉、粽子、糍粑、甜酒 |
5角一斤 |
||
加工坊 |
处 |
1处及以上 |
大米加工坊、烤酒坊、榨油坊 |
5000元/处 |
具备运营能力 | |
酱腌制品 |
斤 |
500斤及以上以上 |
咸菜、泡菜、酱菜 |
5角/斤 |
||
皮蛋 |
个 |
1000个以上 |
鸡蛋、鸭蛋等 |
5角/个 |
||
特色休闲旅游 |
农旅体验 |
处 |
1处及以上 |
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 |
5000元/处 |
|
生活服务 |
生活服务 |
处 |
1处及以上 |
代收代储库房、冻库、原料加工坊、农资配送点、农机作业点、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维修店、快递服务、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 |
5000元/处 |
有一定规 模且正常 经营,具 备服务能 力予以补 助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