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3-00004 |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吸取江西南昌“1.8”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农村婚丧嫁娶、赶场赶集、庙会等群众聚集性活动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打好春运开局之战意义十分重大。送葬人群在道路上行走、红白喜事占道办席、赶场占道摆摊极易发生车撞行人的群死群伤事故。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聚焦农村聚集性活动这一突出风险,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提前掌握信息。各村(社区)牵头,发动村民小组负责人每天收集村民的红白喜事、自行组织庙会等信息,掌握办席(活动)地点、出行时间、出行路段,并每天将信息报告村(社区)书记汇总后,报道安办陶维远、派出所郑杰。二是必须到场宣传提醒。村(社区)书记要前往(或安排人员前往)办席活动现场打招呼、做警示,提醒不酒驾、不超员、不违法载人、不占用道路。要求必须做好警示提示,在道路旁摆设办席的,必须在办席区域的两端路边提前设置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及物件,如:在公路旁放置(悬挂)放大字体的“减速行驶”提示语;夜间还要在公路旁设置高亮度的灯,通过灯光照明加强对通行车辆的提醒。三是农村劝导站遇丧葬出殡、婚礼婚庆等队伍,要加强不得占用车道,不得在沿途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提示。四是必须在办席期间巡查。镇或村社干部必须到办席场所巡查,发现侵占道路摆席的,要立即提醒劝阻。五是必须压实部门责任。民政办要向群众宣传提倡丧事从简,加强农村丧葬活动安全监管。道安办、派出所要组织农村6+5支力量加强对红白喜事办席路段的巡逻,严查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赶场管控,维护通行秩序。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维护赶场秩序。派出所、道安办要维护场镇赶集赶场时段通行秩序,加强指挥疏导,设置必要的物理隔离,严防人车混行引发事故。必须依法处理占道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和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要对已经治理的“马路市场”开展回头看,依法依规处理占道摆摊经营行为,并引导入驻农贸市场。
四、严格事故倒查,倒逼工作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应急部门要按照《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8〕22号)、《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应急发〔2021〕63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和事故责任调查,倒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