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3〕2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化粪池安全管理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3-00031 |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3〕2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化粪池安全管理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化粪池安全管理的通知
镇属相关部门、辖区内医院、学校及农贸市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场镇化粪池安全管理,规范粪便清掏、清运市场,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和对粪便资源化利用水平,保证环境卫生和使用单位生产生活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加强我镇场镇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化粪池管理的责任主体
我镇场镇化粪池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原则,化粪池的业主、产权使用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化粪池的清掏、管理工作。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对所属行业化粪池及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职责如下: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化粪池常态化监督管理;负责对全镇化粪池清掏作业进行监管、指导;督促指导场镇各化粪池责任单位开展辖区化粪池清掏、气体监测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场镇化粪池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对场镇无主(散户居民)化粪池进行清掏;负责对政府直管公厕化粪池进行清掏。
(二)镇域场镇内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化粪池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做到化粪池清掏不低于2次/年,原则上在每年(4-6月)由责任单位请有资质的施工队清掏第一次,并将相关资料保存留档,第二次视其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清掏。
(三)镇教办负责督促本镇学校对化粪池的进行管理、清掏、维修、维护;镇经发办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对化粪池的清掏、管理、维护;镇卫健办负责督促医院对化粪池的清掏、管理、维护。
(四)镇财政所负责将化粪池管理、清掏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场镇化粪池安全运行经费使用。
(五)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对场镇乱排污的行为予以查处。
(六)镇规环办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标准,负责场镇化粪池的设计、建设、施工及验收。负责引导新建房安装化粪池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保证安全运行。
(七)镇应急办负责对化粪池清掏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二、进一步强化化粪池安全运行的监管措施
(一)完善档案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掌握已建成化粪池基本情况,做好普查登记,要按“一池一档”原则,建立健全化粪池档案,并填写《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普查登记表》。各单位将《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普查登记表》于每年3月底前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二)完善功能设施。一是规范设置化粪池禁燃防爆警示标志。二是定期维护化粪池主体设施、井盖、导排管及相关设施,导排管应就近接入安全的排气管道,就近没有排气管道的应规范、安全设置排气管,严防臭气直排,严禁粪水外溢。
(三)强化日常管护。一是压实管理责任。镇政府与辖区内各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永川区城镇化粪池运行管理责任书》;化粪池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对化粪池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池体完好安全运行,出入水管道畅通,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上级部门。二是加强排查整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求金龙社区要明确专人对辖区内化粪池进行管理、维护,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化粪池巡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达《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定期清掏疏浚。责任单位对辖区内化粪池按规定时限进行清掏,并负责对清掏工作检查验收;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人流量密集区域的化粪池每6个月清掏一次;老旧居民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单体楼)、公共厕所化粪池、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小区等化粪池每12个月清掏一次;遇到化粪池满溢等事故立刻应急进行清掏。四是遵守作业规范。凡在我镇开展化粪池清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清掏作业规范》开展作业,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制订应急预案。辖区内各责任单位要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有效整合各类资源,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三、进一步强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化粪池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将化粪池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内容,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协作。化粪池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琐,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形成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查。化粪池是重要的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住环境改善。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我镇化粪池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未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程序予以追究责任。
附件:1.《永川区城镇化粪池运行管理责任书》
2.《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普查登记表》
3.《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整改通知书》
4.《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清掏作业规范》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永川区城镇化粪池运行管理责任书
管理单位: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为加强城镇化粪池运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切实将城镇化粪池管理维护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粪便处理设施维护及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永川区城镇化粪池运行管理责任书》。化粪池责任单位(产权人或使用人),务必按照责任书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城市化粪池安全无污染运行。
一、坚持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查制度,对所属化粪池实行专人管理,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和管理维护计划。
二、按规定周期进行清掏维护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设施管理维护,必须设置导气管高空排放。及时整治残缺破损设施,杜绝污水横流、粪便满溢和导气管破损、沼气泄漏现象。
四、严禁在化粪池上建设和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堆码重物、停放车辆或进行其他震动、重压等活动,同时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五、在化粪池井口处设置醒目的危险警示标识,提醒市民化粪池周边严禁烟火。
六、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有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并同时上报辖区镇(街道)和区环境卫生服务所。
七、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单位(产权人或使用人)承担所属设施的整治、维护管理费用。
八、因责任单位或个人履行职责不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管理单位与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管理单位:(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普查登记表
行政区: 所属街道: 社区: 编号: | |||||||||||
化粪池管理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详细地址 |
建设时间 |
有无图纸资料 |
|||||||||
建筑面积 |
㎡ |
设计单位 |
是否专人管理 |
最后一次清掏时间 |
设施有无 安全隐患情况 |
使用情况 | |||||
处理容器 |
m³ |
施工单位 |
是否 定期清掏 |
居住 户数 |
有安全隐患 |
无安全隐患 |
正常 |
不正常 | |||
工程造价 |
万元 |
权属单位 |
有无清掏记录 |
粪便 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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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管理情况分类 |
化粪池类别 |
交通 情况 | |||||||||
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管理的设施 |
产权单位自己管理的设施 |
有明确产权但不履行管理职责的设施 |
无明确产权的设施(包括破产企业、老旧待改造居民区、房屋产权多次转移不明确等) |
储粪池 |
化粪池 |
粪便处理厂 |
通车 |
不通车 | |||
池型结构 示意图 |
清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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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签字 |
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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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 公章 |
被查单位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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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 签字 |
调查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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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时间: |
制表: |
附件3
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整改通知书
______:
经调查检测,你单位所属__________化粪池,因_______严重影响安全及无污染运行,应停止使用。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对其进行整治、清掏维护,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逾期不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送达人签字(公章): 受达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整改原因一般为长期未清掏、池体堵塞、导气管道堵塞、出入水管网堵塞、粪便满溢、气体泄漏、设施残缺破损等。
............................................................................
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整改通知书
______:
经调查检测,你单位所属__________化粪池,因_______严重影响安全及无污染运行,应停止使用。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对其进行整治、清掏维护,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逾期不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送达人签字(公章): 受达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整改原因一般为长期未清掏、池体堵塞、导气管道堵塞、出入水管网堵塞、粪便满溢、气体泄漏、设施残缺破损等。
附件4
永川区城镇化粪池清掏作业规范
一、化粪池清掏作业程序
1.用铁钩打开化粪池的盖板20分钟后,再用长竹竿(8米)搅散化粪池中内杂物结块层,禁止在池边点火或吸烟,以防沼气着火烧伤人。
2.把吸粪车开到工作现场,套好吸粪胶管(5米长,备3条)放入化粪池内。
3.启动吸粪车的开关,吸出粪便直至化粪池内的化粪结块物吸完为止,防止弄脏工作现场和过往行人的衣物。
4.盖好化粪池井盖,用清水冲洗工作现场和所有工具。
5.化粪池池底炭渣及泥沙每年清理一次。
6.清理后,目视井内无积物浮于上面,出入口畅通,保持污水不溢出地面。
7.工作人员严禁下池工作,防止人员中毒或陷入水中。
8.化粪池井盖打开后工作员不能离开现场,清洁完毕后,随手盖好井盖,以防行人掉入井内发生意外。
二、化粪池清掏作业标准
1.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化粪池清掏作业程序进行清掏,清掏完工后应做到“三通二无一净”。即进、出水口及排水管道通畅,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清掏作业场地干净,对现场进行消毒。
2.清掏运出的粪水经过滤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方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粪渣经干湿分离处理后,必须运到专业处理场(污粪便处理厂)处理,严禁乱排、乱倒,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化粪池清掏注意事项
1.作业前工作准备及注意事项
制订合理的工作安排;检查安全防护工具,相关设备、车辆工作能力,水电供应是否可靠;将准备施工的化粪池提前打开,并要求通风二十分钟以上方可下一步作业,并且在作业区域内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参观。防止危险源产生;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2.清掏人员准备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事先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熟悉工作现场,划分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线。作业人员作业前须进行入场登记,并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后才准进入作业区域(主要包括是否戴安全帽、防毒面具,是否穿工作服、手套、佩戴施工证等),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时刻集中精力,作业中禁止吸烟及明火,以免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
3.发生险情时的注意事项
中途遇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离现场及时求救;自身无充分保护措施、未经专业训练,严禁盲目施救,必须等待外援;等待时,尽可能让化粪池通风,撤离受伤人员;保证能使用事前准备好的救援设备;保证事故场所周围空间良好的人工通风;尽快组织最好的医疗救护;隔离此区域,严防“二次伤害”,直到找出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