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3-00050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3〕4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2023年耕地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3-00050 |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3〕4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2023年耕地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2023年耕地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永川区2023年耕地撂荒核查利用工作方案》(永农委发〔2023〕43号)文件规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经镇领导同意,现将金龙镇2023年耕地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龙镇2023年耕地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永川区2023年耕地撂荒核查利用工作方案》(永农委发〔2023〕43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为全面摸清农村撂荒耕地情况,充分挖掘耕地生产潜力,抢抓春耕生产有利时节,切实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组 长: 刘 仪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刘世春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沈 阳 农服中心主任
邹南玲 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杨洪平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乔洪俊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刘云海 金龙村党总支书记
黄德会 金鼎村党总支书记
李 军 洞子口村党总支书记
李德兵 嘉阜村党总支书记
梁 川 灯坪村党总支书记
黄 玲 解放村党总支书记
刘 杰 燃灯村党总支书记
成立金龙镇2023年耕地撂荒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邹南玲、杨洪平,乔洪俊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重点任务目标
(一)参考区级下发的撂荒耕地疑似图斑,对辖区内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情况开展全面核查,摸清耕地撂荒现状。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标识每一块撂荒耕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健全台账,根据核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实现耕地撂荒动态监管。
(二)复耕复种。各村要边排查、边整治、边利用。要逐户逐地块,认真分析研究撂荒耕地的撂荒类型及原因,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做到一户一策、一地一策。要明确责任人,挂图作战,确保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复耕复种。对浅丘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耕地,要积极组织动员种植户利用春耕有利时机,及时开展复耕复种,优先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设施条件较差,需要工程性措施进行整治的,可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得力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村要将耕地撂荒核查利用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加强与区农委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核查利用等工作。各村要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
(二)强化通报督促。对各村开展撂荒耕地核查和复耕复种进度进行及时通报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隐瞒不报、工作进度滞后及出现大面积耕地撂荒的村进行通报并报请领导约谈相关人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将对该项工作任务纳入年终考核。
(三)强化政策扶持。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对耕地撂荒的农户由镇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并暂停发放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各村积极探索或出台利用撂荒耕地种粮的新举措,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种粮的支持力度,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撂荒地有效复耕复种的措施和办法,总结推广合同管理者、委托代耕制、土地流转制等新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能手流转集中,形成规模效应,切实解决耕地长期撂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