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4-0003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4-08-13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4-0003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8-13 |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容环卫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2)负责完成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3)依照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未在内部设置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5.33万元,支出总计145.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7万元、降幅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7万元、降幅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3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7万元、降幅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5.33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3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87万元、降幅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7万元、降幅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万元,增加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7万元、降幅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万元,增加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1万元,占6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8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4)城乡社区支出23.32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0.9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部分绩效跨年度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绩效考核奖励等。公用经费2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在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本级)中列报。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432601/4943268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