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4〕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4〕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辖区企业单位,镇属各部门,相关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川安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长假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将逐步恢复,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工复产。从全市、全区历年事故看,复工复产期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阶段,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易出现匆忙复工、超能力、超强度、抢生产等现象,各类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必须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认真把握当前形势,充分认识抓好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紧张起来、严肃起来、行动起来,切实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七个一”要求
企业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复工复产要求基础上,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全体职工,严格落实“七个一”要求。一是召开一个收心会。将职工从过节状态转为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安全意识滑坡,严明工作纪律,杜绝酒后上岗。二是观看一部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职工至少观看一部行业警示教育片,强化安全意识。三是开展一轮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从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入手,将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十必须”、动火作业“十严禁”贯穿其中,加强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注重应急处置、逃生自救能力等,增强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新招职工要按照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是开展一次风险研判。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五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系统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安全风险始终可控。六是制定一个复产方案并抓好落实。针对如何有序组织人员复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开机试机操作等问题,详细制定方案报属事、属地监管单位审批。七是作出一个安全承诺。在企业复产前,由主要负责人带头向全体职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承诺事项参照各企业安全生产公示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到位承诺书》内容。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要求
镇属各行业主管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必须高度警惕,落实监管责任,严把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一是严格风险研判。必须对本行业开复工风险进行研判,落实管控措施。二是严格审查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收集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抽查方案的针对性和工作落实情况,对风险较高或不放心的企业要实地检查,督促企业具备安全条件。三是挂牌公示责任人到企业检查。重点查看企业“七个一”落实情况,查看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四是开展暗访暗查。加强复工复产工作检查指导,适时开展暗访,掌握企业真实复工复产安全情况,督促工作措施落实落细。五是召开安全会议。召开由行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会议,做好安全提醒,提出工作要求,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唤起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的强烈意识,动员各企业家依法依规履行好自己的应尽职责,抓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六是严格复产验收。高危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必须全部验收,具备条件方可复产,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
附件: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十必须”、动火作业“十严禁”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一)不准未经风险辨识就作业;
(二)不准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就作业;
(三)不准未佩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就作业;
(四)不准没有监护就作业;
(五)不准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安全设备、应急装备作业;
(六)不准未经审批就作业;
(七)不准未确定联络方式及信号就作业;
(八)不准未经培训演练就作业;
(九)不准未检查好应急救援装备就作业;
(十)不准不了解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就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十必须”
(一)必须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必须采取可靠隔断(隔离)和置换措施;
(三)必须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四)必须保持通风设施的正常连续运转;
(五)必须佩戴气体监测仪;
(六)必须配备通信联络工具,设置安全监护人并保持联系;
(七)必须按照作业标准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
(八)高处作业的有限空间必须设置逃生和应急救援通道;
(九)必须保持出入口畅通;
(十)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撤离。
动火作业十严禁
(一)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
(二)严禁无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
(三)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原则上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实施施工作业;
(四)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动火作业没有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提级审批的;
(五)严禁强令指使他人违规动火;
(六)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有限空间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
(七)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严禁在有限空间使用有毒、有害和易挥发物品实施施工作业;
(八)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经营使用期间动火施工作业;
(九)严禁在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实施有明火的表演;
(十)严禁作业现场无监护人、未落实管控措施、未落实应急措施实施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