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内设机构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负责“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的建设、正常运行和大数据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事件流转、监测预警、督查督办、考核监督、决策支持等,为指挥调度提供信息、阵地、人力、平台系统、设施设备等综合保障;负责基层治理一体化智治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对接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的相关业务;负责网格管理有关事务;推动政府管理、村(居)民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两企三新”、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负责网格划分与调整、网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牵头建立网格之间多跨事项的协调处理机制,指导网格管理日常工作,培训网格员工作业务等;负责镇机关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应急值守、文秘档案、后勤保障等;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组织、宣传、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人大、政协联络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及关心下一代、老干部工作;负责征兵、民兵整组、民兵训练、执行军事行动、国防潜力调查等;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发展改革、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经济社会统计、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污染源普查、财税管理(含审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商引资、公平竞争、市场监管、规划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生态环境、科技、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负责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负责住房保障(含廉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老龄、残疾人等工作;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应急管理、信访稳定、纠纷调解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负责民呼我为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制定并组织落实本级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清单;具体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关闭煤矿安全监管;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策划和开展;负责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创建、负责社会工作;负责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普及科学知识,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负责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电影、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并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自治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普查;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指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指标监测、信息收集与分析应用;推广应用农业产业经济领域的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负责为政府开展农业产业经济指标统计、调度、考核等工作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的资源保护、基本建设、投入品使用、污染防治、灾害防治、科技推广等;负责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负责村容村貌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落实帮扶政策,完善帮扶机制,指导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政策法规,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牵头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园区服务中心
负责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调处园区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等;负责协调做好园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解决园区公民有关困难和问题;负责交通建设和运输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本级政府职责内涉及园区发展的其他相关问题;负责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组织统筹便民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办理纳入便民服务大厅集中管理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收费服务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为特殊群众提供相关免费服务;组织与协调需联合办理、统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管理、培训和考核窗口工作人员;发布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有关公开信息,受理有关便民服务的咨询与投诉;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提供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有关咨询、预审、申报、代办等服务;负责优抚救济、拥军优属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走访慰问以及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负责提供、管理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负责退役军人的信访稳定工作;办理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其他有关便民服务事项;负责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办理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统筹协调区级部门在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负责完成区级交办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负责协助处理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