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78467066P/2023-0003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临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城乡低保评议工作专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78467066P/2023-0003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临江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城乡低保评议工作专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城乡低保评议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落实镇社会救助主体责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实现“权责统一”、便民利民。
一、指导思想
根据永川府发〔2023〕4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为导向,本着“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原则,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轻基层负担,优化救助服务,着力构建“快速、精准、高效”的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网。
二、工作目标
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镇,按照现行政策依据直接进行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实行“谁受理、谁调查、谁审核确认、谁负责”的管理体制,确保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权责一致,推动向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件不变,提高效能的原则。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在现行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政策依据不变的基础上,依托“协同救助信息平台”,强化信息化数据应用,进一步优化审核确认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行制度。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二)坚持应救尽救,动态管理的原则。以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基准,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形成主动发现、快速反应救助合力。坚持将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地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四、组成人员
经镇党委研究,组建临江镇城乡低保评议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薛 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廷勇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张彦起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盛 江 临江镇党政办负责人
陈阳平 临江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罗 杰 临江镇纪委副书记
罗小林 临江镇人大办公室主任
黄 昕 临江镇民政办负责人
周命超 临江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五、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对全镇城乡低保审批和退出中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评议,负责应救尽救,动态管理的原则,督促指导落实和民政局交办的有关事项。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由黄昕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六、日常工作的开展
1、在对城乡低保申请对象完成经济核查和三方调查后对审批和退出中有争议的进行评议。
2、评议人员除上述同志以外不定期加入各村(居)驻村组长、民政社保员、村(居)书记、党代表、人大代表等。
3、评议出结果后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