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78467066P/2023-0005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临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3-11-26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78467066P/2023-00058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临江镇 | ||||
成文日期: | 2023-11-26 |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
《临江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6日
永川区临江镇2024年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市、区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重庆市及永川区对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体要求,努力实现我镇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镇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的参保筹资工作任务。其中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监测对象,参保率必须达到99%以上。以确保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正常运行。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镇参保筹资工作组,统筹指挥全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
成立以镇长薛辉为组长,宣传统战委员魏艺为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临江教管中心、临江镇卫生院、临江派出所、临江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人及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参保筹资工作组。统筹负责全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在镇社保所设立镇参保筹资工作组办公室,由魏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社保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统筹全镇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成立参保筹资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驻村指导组全体成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为成员,负责村(社区)参保筹资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村居职责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动员、办理参保筹资、参保信息采集录入、票据管理、参保资金上缴及相关资料上报等具体工作。
镇社保所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业务操作培训及参保审核,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推广新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渝快办、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光大云缴费及专用收费POS机),营造参保筹资的良好舆论环境。协调区医保局解决参保筹资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收集各村(社区)参保筹资相关情况并进行督查。对各村(社区)在居民医保参保筹资结束前,提供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区外(含市外)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保有效证明的,及时核减参保任务。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核实并提供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及其他民政对象名单,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筹资工作,并负责通知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资助对象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办理相关参保登记手续。
镇财政办负责落实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所需工作经费。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认定工作,对居民医保参保特殊人员参加居民医保按规定给予定额资助。并负责为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扶贫对象办理相关参保登记手续。
镇退役军人事务办负责重点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在乡村广播上宣传播放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临江教管中心负责辖区2024年中小学生、托幼机构儿童参保的推动工作,确保辖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应保尽保,实现临江籍在校学生缴费参保率达到100%。
临江派出所负责及时开展已死亡人员及其他应注销户籍人员的户口注销工作,并提供各村(社区)户籍人口数据,以便准确核定各村(社区)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数据。
临江镇卫生院负责落实在全镇各村(社区)卫生室设立参保筹资工作站、点,协助镇做好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参保筹资工作。
临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督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规范服务行为。
(三)成立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督查组
由各驻村(社区)领导任组长,驻村(社区)组长为副组长,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按时完成2024年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任务。由社保所每周收集筹资进度,从2023年11月开始每周对未按时序进度完成参保筹资任务的村(社区),由镇领导对村(社区)书记进行约谈。
(四)建立奖惩机制,奖惩逗硬
一是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任务的村居,即参保率达95%(含)及以上给予3.5元/人的标准给予医保经费补助,参保率达94%-95%给予3元/人的标准给予医保经费补助,参保率达93%-94%给予2.5元/人的标准给予医保经费补助,参保率达92%-93%给予2元/人的标准给予医保经费补助,参保率达90%-92%给予1.5元/人的标准给予医保经费补助,参保率达90%及以下给予1元/人的标准给予医保经费补助。二是镇政府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参保筹资工作实行分片负责制,由联系村(社区)的领导和驻村指导组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成员和便民服务中心成员包社、社干部包户,组织参保筹资工作。各村(社区)对照各自的目标任务,按照镇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由镇参保筹资工作组办公室跟踪督导并通报参保情况,年终进行考核检查,参保率在95%及以上的村(社区)该项工作不扣分,个性目标另行加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参保率在90%-95%的村(社区)该项工作按完成比例计分;参保率在90%及以下的该项工作不予计分,奖惩逗硬。
附件:临江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任务表
附件
永川区临江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任务表
序号 |
村居 |
户籍人数 |
任务数 |
备注 |
1 |
高滩村 |
5027 |
4776 |
|
2 |
桂林村 |
2540 |
2413 |
|
3 |
九龙村 |
3412 |
3241 |
|
4 |
临江社区 |
2358 |
2240 |
|
5 |
龙安村 |
2461 |
2338 |
|
6 |
龙洞桥村 |
2952 |
2804 |
|
7 |
隆顺村 |
3953 |
3755 |
|
8 |
普安村 |
5198 |
4938 |
|
9 |
天堂村 |
2668 |
2535 |
|
10 |
天星村 |
3329 |
3163 |
|
11 |
兴隆村 |
3796 |
3606 |
|
合计 |
37694 |
35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