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12H/2022-00026 发文字号: 来苏府发〔2022〕8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来苏镇 成文日期: 2022-08-04 发布日期: 2022-08-0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苏镇深化“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12H/2022-00026
发文字号: 来苏府发〔2022〕8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来苏镇
成文日期: 2022-08-04
发布日期: 2022-08-0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苏镇深化“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来苏府发〔202287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来苏镇深化“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建环中心、执法大队、规建环办、交巡警大队、派出所、片区救援队、社区:

《来苏镇深化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2022 84

(此件公开发布)


来苏镇深化“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巩固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工作成效,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提升消防灭火救援保障水平,全力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根据《永川区2022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高层建筑生命通道重点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通过实施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治理城市道路上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消除社区居民小区内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建筑和影响消防救援的高大乔木,有效提升消防救援生命通道畅通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来苏镇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组,由副镇长张增旗和统战委员温勇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环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建环中心负责人王德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综合执法大队、规建环办、交巡警大队、片区救援队、派出所、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范围

场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区域挂牌整治。集中开展生命通道安全

隐患排查,针对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重点隐患,找准重点区域、具体部位,全面动态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清单,一区域一对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时间和措施,对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开展重点整治攻坚,确保逐个销号。

(二)规范生命通道标识化设置。按照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应设必设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施划完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标识、标牌、标线;无明确管理单位的,由镇政府组织设置。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完善标线、标识不清晰、标牌损坏等问题。

(三)综合施策解决停车泊位难题。科学设置停车位,改造小区公共区域,挖掘停车资源,加快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增设停车泊位。

(四)加强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进一步落实生命通道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和严格执法管理要求,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执法,保持整治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整治曝光行动。

五、进度安排

(一)隐患排查、整改阶段(7月底前完成)

由建环中心牵头,片区消防救援队负责技术把关、业务指导和培训,规建环办、执法大队、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应设必设等要求,规建环办要负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隐患,建环中心对无明确管理单位的隐患进行排查登记。

(二)集中治理阶段(81日起8 月底前完成)

由建环中心牵头,规建环办、执法大队、社区配合,科学规划停车位设置,改造小区公共区域,重点对老旧小区,增设停车位,有效解决全镇停车难问题;对前期排查无消防标识标线的小区由规建环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施划建设,无明确管理单位的由建环中心进行施划建设。

(三)执法查处阶段(9月底前完成)

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派出所、建环中心、执法大队、片区消防救援队、社区配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反弹回潮,对影响消防安全通行问题突出的,要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一街区、一方案综合治理对策措施;会同消防专业机构 深化完善打通场镇道路生命通道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标牌;消防水桩正常使用,建立健全场镇道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监管执法的联动协作机制。

六、职责分工

(一)社区负责统计本辖区内现有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规范建立台账,及时动态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并上报镇建环中心,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确保逐个销号。

(二)交巡警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场镇道路上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按照职能职责处理或抄告有权单位依法查处

(三)片区消防救援队负责指导、配合各相关单位开展消防通道清障整治;依法查处单位场所内部道路上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按照监管范围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部道路上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

(四)建环中心办负责统筹规划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将综合整治的小区(道路)纳入停车设施发展;规建环办重点对改造小区公共区域,老旧小区,增设停车位。依照《重庆市城管执法总队关于开展打通城市道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城管执法总队〔20217 号)要求,重点依法查处在道路设施上未经批准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擅自在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在道路设施上未经市政部门批准,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者广告的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上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消除社区居民小区内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建筑。切实提升消防救援生命通道畅通水平。

(五)规建环办负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服务小区消防通道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施划设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排查,并对消防通道标识标牌不规范的行为立即整改;对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的消防通道标识标牌,由建环中心组织实施。

(六)财政办负责统筹安排消防通道集中清障行动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突击曝光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切实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警醒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自觉养成良好习惯、维护畅通生命通道,为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夯实舆论基础。

(二)联动协作,合力共管共治。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化解风险矛盾,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或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采取强制拆除、清理、拖移等措施,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消防车通道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监管,巩固治理长效。进一步落实生命通道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和严格执法管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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